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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为私营骨灰安置所提供分期缴付地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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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一项措施,可向拟申领牌照的私营骨灰安置所提供只限于未售龛位的分期缴付地价方案,前提是私营骨灰安置所营办者需符合一系列的条款和要求。
 
  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十一日)宣布该项措施时说:「政府视乎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全权决定是否准许营办者选用分期缴付地价方案。」
 
  「在我们规管制度下,促进符合发牌条件的私营骨灰安置所发展,以应付日益增加的龛位需求,切合社会整体利益。」
 
  这项措施旨在协助私营骨灰安置所解决难以向金融机构融资的困境。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生效后收到的意见,私营骨灰安置所向金融机构借贷已日益困难,这关乎其未能确定会否获发牌照。由于发牌制度是新设立,金融机构若要精确评估私营骨灰安置所会否获发牌照,需要时间累积经验。
 
  发言人说:「换言之,私营骨灰安置所营办人处于进退维谷的局面。一方面,营办人须缴付地价才可取得牌照,但另一方面,在未获发牌的情况下又恐怕无法借贷来缴付地价。」
 
  根据分期缴付地价方案,地价早在批地/土地交易时已作出评估。政府收取的利率是根据最近一份财政预算案所公布的财政储备投资回报率所厘定,上限为当时最优惠利率加2%(P+2%)。从投资角度来看,财政储备回报率或可视为政府借贷给对外机构的机会成本,该利率对政府来说是成本中立的。分期缴付地价的期数设有上限,最多为地契余下的年期数目或十年,以较少者为准。
 
  作为保障措施之一,地政总署将加入管制机制,在修订契约上订明每期分期缴付地价下可出售或出租的龛位数目上限,而每期准许出售或出租的龛位数目均等。在任何情况下,私营骨灰安置所获准出售或出租龛位的累计数目不得超出已缴付十足地价总额的龛位总数。
 
  此外,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确认将在寻求法律顾问的意见后,会在规管制度下制订合适的管制机制。
 
  为保障政府免受违约风险的影响,营办人在有关牌照下出售或出租龛位的数目不得多于按土地契约已缴付分期地价的相应龛位数目。政府亦可基于营办人违反契约条款的理由收回骨灰安置所的土地。拖欠缴款足以构成违反合约责任,营办人仍有法律责任向政府清还所有未缴款项。食物环境卫生署也可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就非法经营私营骨灰安置所采取执法行动。如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发言人表示:「我们必须强调,私营骨灰安置所营办者不会因选取分期缴付地价方案而自动获发牌照。发牌委员会依然会严格按照有关法例就申领牌照订明的规定考虑每宗申请。」
 
  「私营骨灰安置所营办者要成功取得牌照,须符合逾十项法例、政府规定及其他申请规定,包括城市规划、土地用途、建筑物及消防安全、处所使用权、环境保护、电力及升降机和自动梯安全、人流及交通管理、显示骨灰安放的布局、容量及数量的图则,以及确保能持续营运的财务方案。若未能符合该等严格规定,发牌委员会可拒绝其申请。」
 
  巿民可于食物及卫生局网页(www.fhb.gov.hk/cn/press_and_publications/otherinfo/160700_columbarium/index.html)下载相关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了解详细安排。
 
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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