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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元朗站高架桥桥趸沉降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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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邝俊宇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运输及房屋局局长苏伟文博士的答覆︰

问题:

  上月有传媒揭发,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港铁)于二○一三年发现,西铁线元朗段架空铁路两个桥趸怀疑因附近建筑工程而出现幅度达20毫米的沉降。港铁随即通知屋宇署但没有公布该事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屋宇署在知悉桥趸沉降事件后通知了哪些相关政府部门及决策局;后者采取了甚么跟进行动,以及不公布事件的原因;
 
(二)既然屋宇署及港铁早在二○一三年已得悉桥趸沉降事件,为何补救工程在去年才展开;及
 
(三)有何机制处理日后类似的铁路工程问题?

答覆︰

主席:

  就邝俊宇议员提问的各部分,经谘询发展局后,我综合回答如下:
 
  政府一直将铁路安全放在首位,为此设有严谨的监管制度。机电工程署(机电署)根据《香港铁路条例》及其规例规管及监察铁路系统的安全运作;屋宇署则根据《建筑物条例》监管位于私人土地上的建筑物及相关工程的规划、设计及建造,以确保符合安全标准。
 
  为保障铁路设施的结构安全,于《建筑物条例》附表5所列的铁路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须符合更严格的标准。屋宇署会要求负责工程的注册建筑专业人士须根据《建筑物条例》及其规例,以及该署发出的《认可人士、注册结构工程师及注册岩土工程师作业备考》(《作业备考》)的规定,监测建筑工程对附近铁路构筑物的影响,并就建筑工程的图则及监察建议书征求港铁公司的同意及意見。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在铁路保护区内展开任何建筑工程前,须直接通知港铁公司,以制定适当的监察计划。
 
  至于港铁公司,其专责的铁路保护组会按一套严谨的铁路保护措施及程序监测各项铁路设施的状态,包括透过仪器定期检查铁路结构,确保轨道经常维持在安全及良好状态;以及要求负责工程的承建商于适当位置设置额外的监测点,以便协助港铁公司监察情况。如有任何欠妥之处,港铁公司会立即通知有关人士。港铁公司维修团队亦一直按照严谨的铁路基建和资产维修保养制度,为高架桥进行年检,详细检查桥身及桥趸,确保其结构安全。
 
  就今次元朗站高架桥桥趸出现沉降事件,当港铁公司及屋宇署于二○一二年中得悉两座桥趸出现轻微沉降现象后,已随即于同年六月联同土木工程拓展署辖下土力工程处(土力工程处)及负责该项目的打桩工程注册建筑专业人士、发展商代表及注册承建商代表会面,要求他们增加桥趸监测点的测量次数并定时向屋宇署、土力工程处及港铁公司汇报沉降点的测量读数及监测点的沉降变化,以确保及时得悉该两座桥趸的沉降情况及采取应对措施。此外,该发展项目的注册结构工程师亦向屋宇署提交了包括拟定缓解措施的修订图则,以减低打桩工程对该两座桥趸的影响。屋宇署经谘询土力工程处及港铁公司后批准该修订图则。
 
  虽然有关沉降情况一直没有超逾《作业备考》订明的20毫米的可接受程度上限,发展商因应港铁公司要求于二○一三年九月自愿停止打桩工程,而有关情况持续至今。当地盘停止打桩工程后,屋宇署继续密切监察沉降幅度的变化,并要求注册承建商继续测量监测点及提交监测点的沉降纪录。期间,港铁公司亦一直密切监察桥趸结构及轨道情况,并确定铁路安全未受该两座桥趸沉降影响。
 
  同时,为进一步加固相关铁路设施,港铁公司于二○一四年十月向屋宇署提交为两条混凝土支柱进行预防性加固工程的方案,并于二○一五年六月获屋宇署接纳。由于加固工程涉及铁路设施的结构,亦牵涉复杂的工序,港铁公司及后聘请独立顾问协助审视加固工程的执行细节,一方面确保工程不会影响铁路安全及服务,同时亦希望减少对周边市民影响。加固工程于二○一七年九月展开,预计可以今年内完成。
 
  我再次强调,是次沉降事件没有影响铁路安全,屋宇署、机电署及港铁公司已经按上述制度有效监管铁路系统的安全运作,以至在铁路保护区范围内施工的情况。然而,因应今次事件,政府各部门,包括屋宇署及机电署,会与港铁公司检视同类事件的沟通及资料发放安排,以提高透明度。
 
  为此,我们审视了铁路保护区内的工程资料。根据港铁公司提供的资料,现时在铁路保护区内受沉降监测的工程共有六十四宗,当中五十六宗涉及重铁线附近的工程,另外八宗涉及轻铁线附近的工程。因类似沉降而须停工的个案有两宗,分别有一宗涉及西铁线元朗站高架桥桥趸及另一宗涉及轻铁线天荣站月台。未来的机制、沟通和资料发放都会以提高透明度为基准。多谢主席。
 
2018年7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6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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