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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区政府回应英国会议员联署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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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部分英国国会议员在联署信中对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基本自由和法治的评论,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今日(七月十日)作以下回应:

​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这是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的。

  香港特区居民的基本权利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383章)及其他相关法例的充分保障。

  法治精神和司法独立是香港的基石,也是「一国两制」成功的要素。特区政府一直坚决捍卫和维护法治,律政司只依据适用法律、相关证据和《检控守则》处理所有刑事案件,当中不存在任何政治考虑;而法院亦是独立进行审判。

  根据《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享有《基本法》解释权。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是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的一部分,亦为香港法院所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二零一六年的《解释》,清楚说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含意和违反该条文的后果,亦明确了指定公职人员(包括立法会议员)的宣誓要求。任何关于「政治筛选」的指控均属误导和缺乏理据。

  外国议会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任意发表贬低香港良好法治声誉,并可能对法治社会造成损害的言论,对香港发展毫无助益。
 
2018年7月10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21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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