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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从澳门即将关闭赛狗场领养格力犬特别进口检验检疫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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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近日有市民欲从澳门一所即将关闭的赛狗场领养格力犬,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已完成对有关狗只来港的风险评估,并与澳门当局达成协议,在确保本港公众及动物健康的情况下,让本港市民从澳门领养有关格力犬的进口得到特别安排。
 
  根据《公众卫生(动物及禽鸟)规例》(第139A章)及《狂犬病规例》(第421A章)的规定,任何人进口活生动物到香港,必须事先向本署申领特别许可证,以预防动物疾病传入本港,保障公众健康。就猫狗的进口,本署根据狂犬病出现的风险,将各地区分成三个组别。在决定上述组别时,本署会参考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动物疫情监控情况,以及其他相关因素。
 
  澳门现时属于第三组别,申请人必须事先向本署申请特别许可证,提交合规格的犬只疫苗注射纪录,才会获登记预留检疫设施,该等设施为先到先得。申请人须办妥一切入口要求,方可将犬只付运来港。基于需求殷切,现时轮侯犬只检疫设施需时约四至五个月。由第三组别国家或地区入口的猫狗均须在抵港后于已预约的检疫设施接受不少于120天的隔离检疫。由于该赛狗场将于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关闭,欲申请领养有关狗只的市民循现行机制并不能有足够时间办领进口狗只来港的手续,因此渔护署作出以下特别安排,以协助有意申请者进行领养。
 
  根据港澳双方的协议,该些将进口香港的格力犬,须持有官方狂犬病注射及其他传染病的官方预防针注射纪录,包括犬瘟热、犬病毒性肝炎及犬病毒性出血肠炎。狗只在狂犬病注射最少30天后在澳门官方抽血及送渔护署指定化验室检验狂犬病抗体水平以证明符合本署要求。申请人须安排狗只自抽血后于澳门境内逗留不少于90天,并要取得澳门政府向有关狗只发出的出口健康证明书。
 
  申请人须于八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向渔护署提供有关狗只的狂犬病抗体水平报告及预防针注射证明书,以申请特别许可证。狗只到港时必须符合有关特别许可证的进口条款,来港后则须进行不少于30天的家居隔离。
 
  市民如有查询,请致电2150 7141或电邮至fopc2@afcd.gov.hk与本署联络。
 
  渔护署一直呼吁有意畜养宠物的市民以领养代替购买。为保障动物福利,市民在畜养宠物前「停一停 谂一谂」,包括衡量家居环境、生活模式及家庭情况等是否适合有关宠物,以及是否作好准备做个负责任的主人。
 
2018年7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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