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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回应传媒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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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传媒查询年金计划的投保额及计划下获得的年金会否包括在长者生活津贴的经济审查范围内,社会福利署(社署)发言人今日(七月六日)回应如下︰
 
  长者投放在年金计划的一笔过「投保保费金额」不会被纳入长者生活津贴(包括高额和普通长者生活津贴)的资产计算,但年金计划下发放的年金会被计算为长者生活津贴下的每月入息。
 
  如申请人已婚,即使其配偶未满65岁,都必须申报夫妇二人的入息及资产。社署会以夫妇的经济限额来评估申请人是否符合有关入息及资产规定。无论夫妇二人同时参加年金计划,抑或只有其中一人参加,上述的安排同样适用。有关长者生活津贴的每月入息及资产限额,可参考社署网页www.swd.gov.hk/oala
  
  当申请人退出年金计划或部分退保,获发还的退保金额(如有)会被计算为其资产。在此情况下,申请人必须立即向社署申报。如其资产总值超出限额,便不符合资格领取长者生活津贴。

  上述处理年金计划的方法同样适用于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65至69岁的申请人。

  长者是否参加年金计划属个人决定。长者必须如实申报其入息及资产状况。否则,在不正确申报下获发的津贴均会被视为多领款项,社署会悉数追收。
 
2018年7月6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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