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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儿童权利小组委员会的报告」动议辩论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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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署理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徐英伟今日(七月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儿童权利小组委员会的报告」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再次感谢儿童权利小组委员会今次动议辩论,刚才总共有13位议员提出建议及意见,我现作重点回应。

  首先,我在开场发言时已强调,特区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儿童福祉,儿童成长及发展工作更是本届政府的施政重点之一。各政策局和部门一直保持紧密合作,在医疗、教育及福利等多方面有清晰的政策,以全面照顾儿童的身心发展需要为目标,灵活地运用现时的机制推动儿童权利在福利、医疗及教育等各方面得到尊重。

  刚才有不少议员提及到儿童事务委员会。我已提到该委员会刚在六月二十八日召开第一次会议。在会议上,委员初步讨论委员会未来可考虑探讨的议题,以及就政府促进本港儿童成长及发展的工作提出意见。委员会同意初步工作计划将包括以下议题: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儿童、少数族裔儿童、儿童的健康、可能受到伤害的儿童包括家庭暴力和疏忽照顾等、处理学生缺席的机制及其他系统性事宜,例如探讨设立一个中央儿童数据资料库的可行性。委员会亦就「幼儿照顾服务的长远发展研究」的建议方向及「到校学前康复服务试验计划」的恒常化及可予改善的范畴提供意见。

  至于委员会辖下的工作小组,将因应委员会拟定的政策方向开展工作。当中研究工作小组会展开与儿童问题相关的研究,以及在适当时协助检讨儿童政策和服务;而公众参与、教育及宣传工作小组则会推广儿童权利和利益的重要性,以及管理各项资助计划,以资助举办推广活动或社区项目,并会利用不同渠道与儿童联系,让政府及委员会聆听儿童的声音,了解他们的想法和考虑他们的建议。

  委员会是一个常设、以行动为主导,并主动回应诉求的高层次组织,致力推动有利儿童的工作,并会发挥加强跨局、跨部门协作的协调功能。委员会会尽量聆听儿童的意见,解决儿童的问题,以促进本港儿童的成长及发展。

  部分议员认为一开始就应成立一个法定的儿童事务委员会。首先,如要成立一个法定的儿童事务委员会,是牵涉到法例草拟和立法的程序,所需时间可能以年计,时间较长,所以现时各部门已有机制或按法例处理有关儿童个案的调查、投诉、执法等工作。我们希望尽快回应社会的诉求。行政长官认为应争取时间,尽快成立一个常设、高层次、非法定但能有效执行职能的儿童事务委员会,就社会不同时候所关注与儿童相关的议题,透过制定政策以及协调和跟进措施的落实,推动有利儿童的工作,尽早取得成果,让儿童早日受惠。在儿童事务委员会运作一段时间后,我们会根据委员会的运作经验及实际情况,可检视成立一个法定的儿童事务委员会的可行性。

  《儿童权利公约》第4条的规定是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的立法、行政和其他措施以实现《公约》所确认的权利。刚已提到,政府已于上月正式成立儿童事务委员会,处理儿童政策的制定和协调。与此同时,各政策局在制定政策时,会继续收集儿童的意见,加强与非政府组织及儿童的沟通,参考他们的意见。举例说,政府在二○○五年成立了儿童权利论坛,进一步提供平台为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及儿童,就儿童事务交换意见。由二○一四年开始,特区政府亦加强论坛与家庭议会的协作,除向政策局反映论坛意见外,亦向家庭议会转达儿童在论坛上对各项政策措施的意见,以协助家庭议会评估该等政策对家庭的影响。我们在未来会继续聆听儿童的意见,改善儿童权利论坛的运作,以进一步加强其功能。

  对于儿童权利小组委员会曾经讨论的范畴,我会重点回应如下:

虐待及保护儿童

  就虐待及保护儿童,几乎所有议员都有提及──包括蒋丽芸、廖长江、张宇人、杨岳桥、黄碧云、叶建源、葛珮帆等多位议员都很重视保护儿童的重要性,政府亦非常重视儿童的福祉,深信每名儿童都应受到保护,免受伤害或虐待。所以我们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增拨资源增加社会福利署(社署)辖下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的人手,以加强保护儿童及支援家庭方面的服务,包括外展服务、辅导及小组活动。为及早识别及援助有福利需要的学童及其家庭,政府会透过奖券基金拨款推出为期三年的先导计划,分阶段为全港700多间资助独立幼儿中心、幼稚园及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合共约15万名学童及其家庭提供社工服务。另外,社署会加强「停止家暴的学习计划」,支援目睹或面对家庭暴力的儿童和家暴受害者,以及帮助施虐者或有可能使用暴力的人士停止使用暴力,保护儿童免受伤害。我们相信保护儿童实在需要汇聚多个专业的智慧和知识,衷诚合作。与此同时,我们会努力尽快完成检讨整本「处理虐待儿童个案程序指引」,而社署及不同界别的人员及持份者亦会深入讨论如何更有效处理高危的个案,例如照顾者有滥药问题的个案,加强保护儿童的工作。

  另一方面,教育局已采取措施,确保缺课学生的安全。在处理「未能接触」的个案时,当局会指示学校人员采取更严谨的程序跟进缺课个案,由过往最少一次家访,改善至最少三次家访。如经过多次家访及向其他部门查询后,仍未能联络学生或家长,当局亦会把个案转介其他部门跟进。

  就刚刚多位议员,例如黄碧云、叶建源及梁耀忠,提到这个小组委员会的报告就幼儿服务提出意见。在这方面,其实政府正进行一个研究。我们在二○一六年十二月委托香港大学开展「幼儿照顾服务的长远发展研究」。我们会在本月九日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简介研究的进展,并就建议(方向)征询委员的意见。研究预计可在今年内完成,待研究完成后,我们会参考建议为幼儿照顾服务制定长远发展路向,并适时作出公布。就加强幼儿照顾服务方面,我们将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起分阶段在北区、观塘区、葵青区和沙田区增加合共约300个资助独立幼儿中心名额。我们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人手和服务的工作。

在考试及家课压力下的儿童的权利

  就考试及家课的压力,刚才亦有多位议员提到,包括陆颂雄及叶建源。儿童在考试及家课下面对的压力,其实每个学生的成长和学习需要皆不尽相同。教育局一直强调评估应以学生为本,并明确指出学校须以学生学习的最大效益为考虑,灵活弹性地制订校本评估策略,照顾学生的学习多元性,为学生创造空间,以达身心均衡发展的教育目标。

  此外,教育局每年均透过不同渠道,为校长、课程领导及教师举办与家课有关的专业发展课程,例如强调学校在订定家课种类和数量时,须考虑家课质与量的平衡,亦须适时进行检视,并就家课安排与家长沟通,因应学生的能力、兴趣和需要,优化校本家课政策。

  就支援特殊教育需要,部分议员非常关心。为协助公营普通学校照顾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学生,教育局除辖下发放一些常规的资助外,其实一直为学校提供额外资源、专业支援及教师培训。它在这方面会继续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基层家庭儿童的支援

  就不少议员(关注)对基层家庭儿童的支援,特区政府一直透过各项福利措施,为有儿童的基层家庭提供适切的经济援助和支援服务。例如,「在职家庭津贴」计划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是透过聚焦支援有儿童及青少年的合资格家庭,纾缓跨代贫穷。其实这个计划我们在今年四月一日推出的时候已经优化和改善,包括放宽入息和工时要求、全面增加各项津贴额,包括儿童津贴等。

  同时,教育局将继续透过「校本课后学习及支援计划」,资助学校及非政府机构,为清贫学生提供多元化的活动,并透过学生资助处管理的学生资助计划,为有经济需要的学生提供资助。康乐及文化事务署亦会为儿童举办不同类型的康体活动,并会提供收费优惠以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活动。

  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说,我们欢迎社会各界就如何进一步改善儿童福祉提供意见。特区政府会认真考虑各位就相关范畴所提出的具体意见,并继续积极灵活地推动儿童的全方位发展,保障儿童的福祉。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8年7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5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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