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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址换地方式让私人土地业权人发展鲗鱼涌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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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局今日(七月五日)宣布,政府会待城市规划委员会(城规会)批准有关发展方案后,征求行政会议同意与土地业权人在鲗鱼涌海裕街进行原址换地作优化海滨发展,以取代其两个私人地段(IL 8590 RP 及 IL 8723 RP)上发展中的工厦建议。

  发展局发言人说:「公众一直表达不希望于海滨兴建工厦,并应以与周遭环境更融合的发展方案取代。我们欣悉土地业权人的正面回应,提出一个海滨消闲、旅游及商业发展的替代方案。该方案建议于这个重要海滨地带内一幅长形土地上,提供零售、酒店及办公室设施,用地涵盖部分私人地段并延伸至毗连的政府用地。根据《鲗鱼涌分区计划大纲图编号S/H21/28》,该用地目前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文化及/或商业、消闲及与旅游有关的用途』,并订明任何在该地带的发展建议必须获得城规会的规划许可。」

  「经过过去数月与土地业权人紧密沟通以探讨发展方案,并为维持透明度,政府认为目前是适合时间作出公布,让公众了解最新进展。」

  发展方案需取得规划许可及通过土地行政程序。土地业权人已聘请顾问展开工作,就拟议发展进行详细设计和技术评估,以准备向东区区议会和海滨事务委员会进行谘询,以及于今年稍后时间向城规会提交规划申请。

  土地业权人的最新方案建议发展数幢主要作零售、酒店、消闲及办公室用途的建筑物,高度会考虑到该地段的建筑物高度限制,因此较原先工厦的25层显著降低;总楼面面积为37 155平方米,与原先工厦获准许可建筑楼面面积37 161平方米相若。方案充分利用临海优势,将该处发展为消闲及旅游中心,而海裕街海滨亦会维持有10米阔的海滨长廊,供公众享用,并设有行人通道,增加海滨的畅达度和活力。土地业权人的顾问正准备更详细的发展计划,并于稍后提交东区区议会相关委员会和海滨事务委员会。

  考虑到拟议方案的建筑楼面面积和该用地的高度限制,该发展除需要土地业权人原先拥有的土地外,还需要额外的政府用地。有关安排需于土地业权人取得城规会的规划许可后,经行政会议通过以原址换地方式进行,土地业权人亦需缴付十足市值土地补价。根据初步估计,土地业权人会把两个私人地段共2 477平方米的土地交予政府,政府同时会把8 532平方米的土地批予土地业权人。

  就背景资料而言,两幅私人地段原获准用作工业及/或仓储用途。工厦的建筑图则早于二○○一年获批,而该地段及毗邻的政府用地则于二○○三年四月被改划为「其他指定用途」注明「文化及/或商业、消闲及与旅游有关的用途」,以及「休憩用地」。原拟议于私人地段内的工厦发展并没有抵触任何规划及建筑规定或地契条款。当工厦的建筑工程于二○一七年中开始后,发展局便一直与土地业权人保持紧密沟通,以探讨更能回应地区人士诉求和达致「其他指定用途」规划意向的替代方案。
 
2018年7月5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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