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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的支援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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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七月四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本年度的《财政预算案》宣布,会成立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检视及监察支援少数族裔人士的工作。政府并预留五亿元用作加强支援少数族裔人士。关于向少数族裔人士提供的支援及服务,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据悉当局早前就上述督导委员会的工作举办交流会收集意见,当局所得意见的详情,以及出席交流会的团体及人士的名单为何;将会加强的支援项目是否包括传译服务;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当局早在二○一○年已推出《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但据悉现时只有23个政府部门已按照《指引》的要求制订相关措施,当局会否鼓励更多政府部门采纳该《指引》;如会,工作详情和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过去三年,每年相关决策局/政府部门按照《指引》的要求,为少数族裔人士安排传译服务的次数,以及提供传译服务的机构名称为何,并按决策局/政府部门分项列出有关资料;

(四)过去三年,每年每个决策局/政府部门采用香港基督教服务处营运的融汇—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所提供的传译服务的次数,并按(i)服务类别(即电话传译服务、视译服务、即场传译服务、即时传译服务、笔译服务及校对服务)及(ii)少数族裔语言列出分项数字;

(五)鉴于由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学年开始,教育局引入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学习架构),以进一步照顾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的需要,并承诺每隔三年检视学习架构,相关的检视进度为何;有否检视工作尚未进行;教育局预计何时向本会滙报检视结果;

(六)鉴于有公民团体倡议教育局制订学习中文作为第二语言的独立课程,用以取代学习架构,教育局会否考虑于小学以先导计划形式推出该课程;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七)劳工及福利局会否考虑推行下述建议:(i)分阶段拓展「少数族裔就业服务大使计划」至更多就业中心、(ii)研究推行少数族裔就业中心试验计划,以提供一站式就业支援服务,以及(iii)整合该局及劳工处的资源以成立少数族裔就业科,负责制订有效协助少数族裔人士就业的策略;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特区政府十分重视支援少数族裔人士的工作,我们一直采取措施协助少数族裔人士享有平等机会,融入香港社会。少数族裔人士当中有部分由于语言和文化差异,在适应及融入社会方面遇到困难。政府已在二○一八至二○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预留了五亿元,以加强有关支援服务。

  就毛孟静议员的提问,经谘询相关负责部门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为加强政府的内部协作以支援少数族裔人士,政务司司长主持跨局的督导委员会,负责统筹、检视及监察有关工作。

  两场焦点小组会议于本年五月二十六日和六月四日举行,收集了少数族裔代表及服务提供者就加强支援少数族裔人士的意见。政务司司长亲自主持上述会议。出席会议及提交书面意见的机构载列于附件一。

  收集到的意见涵盖不同范畴,主要的意见胪列于附件二。

(二)特区政府在二○一○年发出《促进种族平等行政指引》(《指引》),为有关政策局、部门及公共主管当局(以下统称为「有关主管当局」)提供指引,以在有关主要范畴促进种族平等和确保少数族裔人士有平等机会获得公共服务,并在制订、推行和检讨有关政策及措施时,作出这方面的考虑。《指引》涵盖与照顾少数族裔人士的特别需要和协助他们融入社会特别相关的主要公共服务范畴,分别是医疗、教育、职业训练、就业及主要社区服务等。政制及内地事务局一直积极协调各政策局、部门采纳和推行《指引》。已采纳《指引》的部门已由最初14个扩展至现时的23个(注一)。政府会持续检讨《指引》涵盖的公共服务范围和部门。

(三)有关主管当局按其政策范畴为少数族裔人士提供切合他们需要的服务,以协助他们融入社会。有关主管当局会视乎实际需要为少数族裔服务使用者提供合适的协助,包括传译服务,使他们享有平等机会使用公共服务。由于少数族裔人士使用各种公共服务时所需要的传译服务各有不同,有关主管当局会视乎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程序为有需要的少数族裔人士提供传译服务。过去三个年度,有关主管当局为少数族裔人士安排传译服务的次数,以及相关的服务提供者载于附件三。

(四)「融汇—少数族裔人士支援服务中心」(「融汇」中心) 由民政事务总署委托香港基督教服务处营运。除了各项基本服务(注二)外,「融汇」中心亦提供不涉及专业范畴的英语和七种少数族裔语言(注三)的传译及翻译服务,可供政策局/部门及少数族裔人士使用。该服务以电话传译及查询服务为主,在资源许可的情况下,可安排其他传译及翻译服务。

  过去三个年度,政策局/部门及少数族裔人士使用「融汇」中心的传译及翻译服务和按少数族裔语言划分的服务数字分别载于附件四和附件五。

(五)由二○一四至二○一五年学年开始,教育局每年预留约二亿元拨款,进一步加强支援非华语学生学习中文,措施包括在中小学实施「中国语文课程第二语言学习架构」(「学习架构」)。教育局持续检视「学习架构」的推行,综合各方意见和收集不同学校的学与教经验,以适时优化相关教学策略、评估工具及配套资源。在课程方面,我们会每隔三年检视整个「学习架构」,因应学生总体表现考虑是否需要调适每个学习阶段(即小一至小三、小四至小六及中一至中三)的具体学习目标和细节。我们目前正积极分析自「学习架构」推行以来所搜集有关学、教、评的资料及数据,并会因应所得意见优化「学习架构」、《中国语文校内评估工具─非华语学生适用》及配套资源。待有关工作完成后,我们会向立法会滙报结果。

(六)基于语言文化的差异及学习中文的年期不同,非华语学生(特别是少数族裔学生)的学习起步点及进程有明显差异,若为全港的非华语学生设定划一的第二语言课程和阶段性学习目标,并不符合他们学习中文的实况,亦未能照顾学生的多样性。「学习架构」灵活开放,教师可按「学习架构」为不同起步点和不同能力的非华语学生订定循序渐进的学习目标、进程及预期学习成果,调适及发展教材,帮助有不同学习需要的非华语学生拾级而上,循序渐进学好中文。
     
       以何种模式的中文课程才能促进非华语学生有效学习中文涉及复杂的专业决定。「学习架构」只实施三年多,最早一届由小一开始在「学习架构」下学习中文的非华语学生现时就读小四,这些措施需时扎根方见成效。我们亦需要随学生的进程多收集有关资料作深入分析,然后持续完善「学习架构」。教育局未有计划在目前政策以外再开展其他政策及计划。

(七)劳工处的就业科(就业科)一直在分布于港九新界各区的13所就业中心,为少数族裔求职人士提供全面的专项就业服务,以方便居住于不同地区的少数族裔人士使用免费就业服务。少数族裔求职人士可于各就业中心透过特别柜台及就业资讯角获得工作转介服务及就业资讯,并参加专为少数族裔人士而设的就业讲座,以认识就业市场的最新情况及改善求职技巧。少数族裔求职人士亦可与就业主任会面,以获取个人化就业谘询服务。熟悉本地就业市场情况、具备良好英语沟通能力及具经验的就业主任会根据少数族裔求职人士的个别需要及意愿,为他们提供求职意见及就业资讯,并为他们配对合适的工作。就业科亦与非政府机构作出安排,为不谙中、英语的少数族裔求职人士提供传译服务。此外,自二○一七年五月起,就业科以试点形式在位于深水埗的西九龙就业中心及天水围的就业一站,聘用两名通晓少数族裔语言的就业助理,以加强对少数族裔求职人士(尤其是南亚裔人士)的就业支援。

  劳工处自二○一四年九月起推行「少数族裔就业服务大使计划」,聘用展翅青见计划下能以少数族裔语言沟通的学员在就业中心、招聘中心及招聘会担任就业服务大使,协助少数族裔求职人士使用各项求职设施及服务。劳工处并没有就少数族裔就业服务大使的数目预设名额,会继续视乎招聘情况及服务需求,聘用他们在就业中心、招聘中心及招聘会工作。

  就业科会继续为少数族裔求职人士提供适切的就业服务,并会不时检视其策略以加强有关的服务。我们认为通过就业科统筹及提升现有分布各区的就业中心为少数族裔求职人士提供的专项就业支援,较为他们设立一个指定科别或就业中心更有效率和便民。

注一:23个政策局/部门及公共主管当局分别为教育局、社会福利署、劳工处、民政事务总署、雇员再培训局、职业训练局、食物及卫生局、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建造业议会、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创新科技署、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房屋署、天文台、香港邮政、法律援助署、警务处、惩教署、香港海关、入境事务处、消防处及选举事务处。

注二:「融汇」中心的基本服务包括广东话和英语班、专设学习班、辅导服务和其他融和活动等。

注三:七种少数族裔语言为印尼语、印度语、尼泊尔语、旁遮普语、菲律宾语、泰语和巴基斯坦语。
 
2018年7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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