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跨境安老」动议辩论总结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跨境安老」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

主席:

  我再次感谢提出原议案的梁志祥议员,以及提出修正案的梁美芬议员、黄国健议员和杨岳桥议员。今次议案共有25位议员发言,大家都关心如何进一步支援选择在内地养老的香港长者。

  我想强调几点。第一,在政策原则,在「跨境」安老的问题,重点的而且确在「选择」这两个字,甚至可以说我们不是要吸引,亦非鼓励他们(长者)回去(内地养老)。不过如果他选择,我们就要思考如何支援作出这个选择的长者。更加并非如某部分议员说,我们要逼或搬长者回内地。这个不是我们的政策方向。

  在向内地养老的香港长者提供适切支援这方面,政府和各位议员在表达意见的部分的目标一致。近年推出的「广东计划」、「福建计划」、「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长者医疗券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计划」等都是一些好的例子,但在推出新措施之前,政府必须仔细检视其可行性及预期效果,并确保公帑能用得其所,所以政府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谨慎的。

  今日在辩论中,包括原议案或修正案,有15项建议。我们有责任逐一作出回应。我希望重点回应议员的发言,包括四方面:现金援助、安老服务、医疗支援及其他便利措施。

现金援助

  原议案建议将「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下高龄津贴的「可携」安排扩展至内地其他省市。在此,我必须强调,本港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无须供款,所有开支由政府的一般收入支付,涉及大量公帑。因此,有关现金援助只应发放予跟香港有长期关连的香港居民身上,以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长远持续性。

  「广东计划」及「福建计划」只适用于在广东和福建两省定居的合资格长者,主要是因为两省都有较多香港居民居留,移居两省的长者在地利和社群考虑方面,既可与香港亲友保持联系,亦较容易得到支援,而且两省与香港在社会、经济、交通等各方面均保持独特而紧密的关系。基于上述考虑,政府没有计划把高龄津贴的「可携」安排扩展至其他省市。

  除地域方面的扩展外,原议案也建议把有关「可携」安排扩展至其他的社会保障金额,即包括伤残津贴和长者生活津贴。在此我非常希望再强调,刚才提及把高龄津贴扩展至香港以外地方的考虑因素,包括社会、经济、交通等各方面的关系,同样适用于所有社会保障计划。此外,我们亦须同时考虑个别津贴的设计。所以亦藉此机会,我希望简单重申政府的想法。

  在伤残津贴方面,津贴无须经济审查,其目的是协助所有严重残疾香港居民应付因其残疾情况而引致的特别需要。伤残津贴申请人须被评估为严重残疾,以致极需他人协助应付日常生活,而其严重残疾情况将持续不少于六个月。一般而言,伤残津贴的医疗评估必须由卫生署或医院管理局医生进行。现时,大部分伤残津贴受惠人须定期接受医疗评估。由于其他地方医生的专业培训及临床工作常规可能与香港的有所不同,难以确定他们所提供医疗评估的标准和质素。因此,目前并没有让伤残津贴受惠人在香港以外地方接受评估的安排,在短期内亦不大可能为此设立新机制。现阶段政府没有打算把伤残津贴扩展至香港以外的地方。

  至于长者生活津贴方面,现时每月2,600港元的普通额津贴在二○一三年推出。截至二○一八年四月底,有超过48万名长者受惠,是最多长者申领的社会保障金额。另一方面,每月3,485港元的高额长者生活津贴亦已在本月一日(六月一日)全面实施。由于高额长者生活津贴只推出了二十日,我们还未完全掌握其受惠人数。

  刚才提及长者生活津贴的金额是每月1,345港元高龄津贴的约两至三倍。鉴于津贴金额及津贴在香港的申领数字等因素,我们认为如要就该津贴进行任何修订,必须作小心谨慎的考虑,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

  大家除就「可携」的社会保障金额给予意见外,原议案亦有就公共福利金计划下各项津贴于领款期间的居港规定提出意见。

  正如我刚才指出,社会保障金额只应发放予跟香港有长期关连的香港居民身上,以确保制度的长远持续性。正因如此,各项社会保障金额都设有在领款期间的居港规定。然而,考虑到部分领取金额人士或有需要在领款期间短暂离港,包括求医、探亲,各项计划都设有离港宽限。以公共福利金计划为例,受惠人每年可获305天的离港宽限,换句话说,受惠人只需在领款年度内居港不少于60天,便可领取全年津贴。相应的宽限安排亦适用于「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的受惠人,以照顾他们在领款期间短暂离开广东或福建省的需要,大部分是回来香港。我们认为上述安排已在有效分配公共资源和照顾受助长者需要之间作出适当平衡。

  我们亦留意到原议案建议,方便长者「续领」「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以免移居内地的长者须每年回港办理有关手续。在这方面,议员可放心。在现行的安排下,定居广东或福建省的受惠长者无须回港办理「续领」手续。社会福利署委任了代理机构协助推行「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其职责包括进行定期个案复核,以跟进受惠长者的情况,并解答他们就计划的疑问。

安老服务

  主席,在回应有关现金援助的意见后,我们都要看看「跨境」的安老服务。在「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的基础上,原议案建议向内地院舍购买残疾人士宿位和安老宿位。此外,亦建议参考「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试验计划」,研究为移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提供居家安老支援服务。

  政府已就「广东院舍住宿照顾服务试验计划」完成检讨。整体而言,计划自推行以来运作畅顺。入住长者普遍满意现计划下两间院舍所提供的居住环境和服务,他们亦愿意继续留在内地养老。政府会继续检视计划的运作,然而现时我们没有计划在香港以外地方购买院舍宿位或为移居内地的长者提供居家安老支援服务。

  另一方面,我们留意到有议员认为在开拓「跨境」安老服务前,应先将资源投放在本港的安老服务及其规划。我们认为在两者之间并不存在冲突。在发展「跨境」安老服务的同时,政府会继续致力加强本港的安老服务,尤其在社区照顾服务方面,以鼓励长者「居家安老」。

医疗支援

  主席,刚才在交代劳工及福利局范畴的事宜后,希望容许我代表其他政策局谈谈他们就支援内地养老的香港长者的措施。

  在医疗措施方面,原议案建议研究将长者医疗券的适用范围由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扩展至内地主要医院及诊所。

  根据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提供的资料,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是首个在香港以外让合资格长者使用医疗券的服务点。有鉴于此,政府会密切留意香港大学深圳医院试点计划的推行情况。因应所得经验,探讨在内地扩展医疗券计划的可行性。当中需考虑的因素包括有关医疗机构和单位的医疗服务质素、临床管治架构、行政程序、财务安排、运作环境及员工技能,以及其他持份者——包括香港医疗专业人员及机构——对在内地扩展医疗券计划的意见等。

  政府亦留意到议员就香港居民——包括长者——的病历在香港医院和内地医院间的转介机制提出意见。原议案建议研究推行病历转介计划,在获得移居内地长者的同意下,把他们的病历转介至内地的指定医院,以便他们就医。

  根据食卫局提供的资料,医院管理局(医管局)由二○一一年三月开始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合作推行试验计划,把香港居民的病历由深圳的定点医院转介至香港的定点医院。这项计划提供了预早知会和沟通的机制,让于深圳定点医院住院、情况稳定并自愿参与计划的香港居民,可以把病历转介至香港的定点公立医院,方便他们回港继续就医。在深圳方面,参与这项试验计划的定点医院包括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和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在香港方面,参与接收的公立医院则包括北区医院和屯门医院。

  凡于深圳定点医院住院的香港居民,如情况稳定,可要求把病历转介至香港。深圳方面的医院接获要求后,会把相关资料和病人的病历送交香港的定点医院,以便跟进个案,以及两地医院在有需要时进一步联系。在上述试验计划的基础上,医管局会考虑进一步延伸该计划的可行性。

  除有关香港和内地之间的病历转介外,亦有修正案提出设立跨区域的救护服务。根据食卫局提供的资料,「跨境」紧急救护服务及非紧急运送病人服务涉及病人安全的重要问题,亦牵涉复杂的规管事宜,例如提供服务的医护人员的资格和培训、紧急救护车辆的规格及道路安全、急救设备以及服务质素的监管等。政府正与广东省有关方面商讨设立非紧急陆路转运病人试验计划,并会继续密切注视「跨境」运载病人服务的需求,详细研究提供有关可行模式和安排。

  为向移居内地的长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原议案建议,参考香港大学深圳医院的模式,在内地主要城市建设由香港及内地合办的医院,并采取「港式管理」。政府支持私家医院和私营医疗业界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发展,以配合「推动港澳服务提供者在珠三角设置独资、合资或合作医疗机构,发展区域医疗联合体和区域医疗中心」的合作方向。

便利长者在内地生活的其他措施

  除上述的「跨境」措施外,修正案建议了多项便利长者在内地生活的措施。根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供的资料,自二○一七年八月起,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办)先后公布两批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的政策措施,涵盖教育、就业、创业和日常生活范畴。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已透过不同渠道,包括网页、微信公众平台、电邮、港人聚会等,发放有关资讯。

  有修正案建议,与内地相关部门商议在内地推行适用于香港长者的全面乘车优惠的可行性。根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供的资料,现时广东省的珠海、东莞、惠州及江门等城市已提供港人长者免费乘车优惠待遇。特区政府会继续收集港人意见,适时向内地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更多便利港人在内地发展和生活的政策措施。

  有修正案建议为移居内地长者购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务院港澳办在二○一七年八月的公布中指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目前正在加紧研究港澳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等问题。特区政府会继续留意进展,搜集有关资讯,并适时发放。

  有修正案提出在内地设立「一站式谘询及支援中心」,以提供生活、福利及医疗等资讯。根据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提供的资料,为支援在内地的港人,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一向会搜集关于港人在当地生活的实用资讯,内容包括医疗、升学、法律服务等方面,编制成小册子派发以及在办事处网站上发放,并不时更新,协助港人适应当地生活。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亦不时与当地的香港人组织、商会、企业、学生团体保持紧密联系,了解港人在当地工作、学习和生活的情况,并按需要提供适当的协助。特区政府五个驻内地办事处辖下均设有入境事务组,为在内地遇事的香港居民提供协助。

  此外,个别的省政府港澳办,例如四川省,亦设有网页列出该省已推出的便利港人措施及有关落实情况,并提供谘询方式。特区政府驻内地办事处会继续向其他省市提出有关建议。

  有议员在修正案中亦建议与内地政府合作研究在内地,包括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可供香港长者移居养老的优闲新社区。特区政府认同大湾区的建设不仅能为香港经济寻找新增长点,促进经济产业多元发展,而且亦可以令大湾区成为优质生活圈,拓阔香港居民——包括长者——的生活空间。

  特区政府会把握大湾区建设的机遇,透过政策创新和突破,加强大湾区内城市互联互通,促进生产要素便捷流动,使香港与大湾区内其他城市的人员、货物、资金、信息的流通更为畅通。特区政府会在推进大湾区建设的框架下,争取为港人在大湾区生活及其他方面提供更多便利,包括便利选择在大湾区养老香港长者的措施。

总结

  我想补充一点。虽然今日的议题谈长者选择移居内地的问题,不过我亦想大家知道,现时已有超过七万名65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长期居于广东省。所以,政府认同议员所言,向选择移居——亦应同时包括已经定居内地的香港长者——提供进一步支援的大方向,亦乐意就此继续与各持份者探讨可行的措施。

  我谨此陈辞。多谢。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9时42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