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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人手流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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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二十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继昌议员的提问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近年有多名员工离职,当中包括属部门主管职级的员工。有市民忧虑,人手流失会影响公署的日常运作和个案的处理。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公署现时的人手编制,并按(i)职位是否属管理职级和(ii)聘用模式列出分项数字;

(二)是否知悉自二○一二年起,每年公署辖下每个部门的离职人数及百分比,并按聘用模式列出分项数字;及

(三)过去五年,当局有否要求公署检讨其聘用模式、薪酬待遇和工作流程,以期提高员工士气和减少员工流失?

答覆:

主席:

  就梁继昌议员的提问,经谘询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公署)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现时公署所有员工(包括首长级员工)均以合约形式聘用。截至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公署的员工编制如下:
 
职级 员工人数
首长级 4
非首长级 73
总数 77

  自二○一二年,公署离职员工的人数及所占百分比如下:
 
  离职员工人数 该年度的员工总人数(以该年度的十二月三十一日计算) 离职员工所占百分比
二○一二 19 70 27%
二○一三 10 75 13%
二○一四 14 80 18%
二○一五 9 85 11%
二○一六 17 78 22%
二○一七 9 74 12%

  公署是独立法定机构,根据政府与公署签订的《行政安排备忘录》,公署可自行聘任员工和决定员工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及条件,但须确保完善的企业管治和良好的内部管理措施,并遵行审慎的理财原则,以确保公帑运用得宜及符合成本效益。有见于市场对熟悉保障个人资料的人才需求殷切,公署于过去数年不时就公署的运作及管理方式进行检讨,并作出改善以挽留人才。有关的改善措施包括在薪酬待遇方面,在合适的情况下向符合续约条件的员工在新合约中提供约满酬金及现金津贴;在晋升方面,鼓励内部晋升,尽量避免向外聘请高级职员;在工作流程方面,为投诉部及合规部重新制定并精简工作流程,同时透过修订投诉程序和资料提供形式,减少与个人资料私隐无关、无聊琐碎以及缺乏证据的投诉;投入更多资源于人才培训,增加各种培训和体验实践机会,例如安排不同部门员工参与本地和海外研讨会及国际性会议,令员工紧贴国际个人资料保障的发展趋势。有关改善措施有助提升员工士气,公署于二○一八年五月更获雇员再培训局嘉许为「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及非政府组织」类别的「人才企业」。
 
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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