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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九题: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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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毛孟静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警方斥资2 700万元购买的三辆人群管理特别用途车(俗称「水炮车」),将于本月底全部运抵香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引入水炮车对警方的人手编制及行动安排有何影响,以及所涉公帑的详情为何;
 
(二)警方是否已完成制订水炮车的使用守则及操作指引;如是,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有部分市民对警方滥用水炮车存有忧虑,警方会否参考外国的做法,公开水炮车的使用守则及操作指引,让公众监察警方使用水炮车的情况;如否,原因为何;及
 
(四)警方现时有否计划购买其他新装备,以处理各类型的公众活动;如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香港居民有合法集会、游行和示威的自由和权利。警方一直根据香港法律,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处理所有公众活动。一直以来,警方的方针是致力取得平衡,一方面尽量便利合法及和平的公众集会及游行顺利举行,另一方面亦须致力减低这些活动对公众及道路使用者的影响,并确保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特区政府一向呼吁,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应遵守法律,和平有序,不应有任何破坏公共秩序或暴力的行为。
   
  现就问题的各部分回覆如下:
 
(一)至(三)警方在检视过去经验后,认为要有效处理大型、持续及在多处地点同时发生的公众集结,以及在此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在这方面的装备需要提升。警方在二○一五至一六年度获批拨款,购置三部配备喷水装置的「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以更有效地处理暴乱或于大型及持续公众集结期间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
 
  「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将配置话音广播系统,可向示威者有效地发出警方的劝喻、警告或其他信息。有关车辆亦可以有效地驱散使用暴力冲击的人士,制造这些人士与警务人员之间的安全距离,减低他们和警务人员受伤的机会,让警方增加一个行动选择。
   
  第一部「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已于今年五月中到港,其余两部预计最早将于本月内付运。有关车辆会先交由厂商进行装嵌及机电工程署作检验,以确保符合机电安全标准,再交予警方进行测试和培训。预计有关车辆最快可于本年年底投入服务。
   
  虽然法国、德国、比利时及韩国等的海外执法机构已经在处理大型公众集结或暴乱时使用同类型车辆,但「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是首次引进香港。因此,我们理解公众对「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可能会有关注。
 
  特区政府一向尊重市民和平游行、集会及发表意见的权利和自由,但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在表达诉求时,必须遵守法律,和平有序,不得有任何违法或暴力行为。若有任何违法、暴力或破坏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警方有责任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评估及专业判断,采取适当的行动,以确保公共秩序及公共安全不受影响。
   
  与警方使用武力指引的原则一样,「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必定是警方为完成合法任务时,在有绝对需要的情况下,方会使用。警务人员在使用该车辆前,会在情况许可下向对方发出警告,示意将使用车辆,并会在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让有关人士有机会遵守警方的指令。在使用有关车辆时,警务人员必定会时刻保持克制。当使用该车辆的目的已达,警方会停止使用该车辆。
   
  警方现正全面、谨慎地草拟有关使用「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的指引及培训计划,以确保教官和操作人员能清楚掌握车辆的性能和操作,并能有效、安全地使用有关车辆,以及配合行动部署。警方会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在使用该车辆前必须接受有关的驾驶、操作及安全训练,并严格遵守相关守则及指引。此外,警方会安排车辆制造商为有关人员作培训和示范,并会考虑派员到海外国家与当地的执法机关交流使用同类型车辆的经验。
   
  警察机动部队会负责与「人群管理的特别用途车」相关的人手训练及编排。由于有关车辆的使用指引属行动细节和涉及警方战术部署,不适宜公开,以免影响警方行动的能力和效果。
 
(四)根据联合国《执法人员使用武力和火器的基本原则》,执法机构应尽可能广泛地发展一系列的手段及工具,以便处理不同情况。警方会不时检视、购置和更换警务人员的装备,以确保能配合各类型的实际行动需要。
 
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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