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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二十二题:管理环保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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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六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克勤议员的提问和署理环境局局长谢展寰的书面答覆:
 
问题:

  因应《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一号报告书》的建议,环境局去年以短期租约方式出租将军澳第137区填料库旁及屯门西小冷水路两幅用地,供业界存放环保斗。据报,该两幅环保斗存放用地的使用率偏低,以致环保斗在街上违规摆放的问题未有改善。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上述两幅用地的环保斗设计容量,以及是否知悉它们自出租至今,平均每日及每月的环保斗存放数目;政府有否计划拨出其他用地,供存放环保斗之用;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过去三年,每年政府接获关于环保斗的投诉宗数及内容,以及就该等个案发出的警告数目和移走环保斗的数目;由政府接获投诉至把环保斗移走平均相隔多久,并按区议会分区列出有关数字;

(三)过去三年,分别由(a)地政总署及(b)警方处理的个案的下列资料:(i)环保斗营运者被检控及被定罪的个案分别有多少宗、(ii)由提出检控至案件审结平均相隔多久,以及(iii)被定罪人士一般被施加的惩罚;

(四)过去三年,每年涉及环保斗的交通意外数目;该等意外的成因及引致的伤亡人数;

(五)鉴于上述报告书指出,为解决违规摆放环保斗问题,有关的政府部门及持份者普遍支持引入准许证制度,政府在引入准许证制度方面的工作的详情为何;及

(六)鉴于运输署制订的《「环保斗」外观及放置指引》并无法律效力,政府会否考虑以立法方式就环保斗的营运作出规管,以期减少由环保斗引致的交通意外发生;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以及政府有否更有效的方法,长远地解决环保斗违规摆放的问题?

答覆:

主席:

  为跟进《审计署署长第六十一号报告书》的建议,政府成立了「管理路旁环保斗联合工作小组」,由环境局及环境保护署统筹相关政府政策局及部门加强管理和管制路旁环保斗的工作。就陈克勤议员的提问,政府的综合回覆如下:

(一)环保斗被放置在路旁问题的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缺乏适当的存放地方。政府已透过公开招标,在将军澳第137区填料库旁及屯门西小冷水路提供了两幅用地,以短期租约方式租予环保斗营运业界相关的业界组织营运,用作存放环保斗。将军澳的短期租约用地可存放约120个环保斗,租用率自二○一七年一月投入运作以来逐步上升,现时每日及每月平均租用率达九成以上。至于屯门小冷水的短期租约用地可存放约80个环保斗,自二○一七年十二月投入运作以来,现时每日及每月平均租用率约三成。较低的使用率相信与场地设施不足有关。承办商已承诺改善有关设施以进一步提高使用率。政府会继续监察这两幅用地的使用情况,以及积极在各区物色更多合适用地,透过短期租约方式租予业界存放环保斗。

(二)及(三)政府过去收到有关路旁环保斗的投诉,通常涉及阻塞道路或非法占用政府土地。现时,香港警务处(警方)和地政总署分别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及《土地 (杂项条文)条例》(第28章)处理涉及路旁环保斗的投诉。在过去三年,有关警方和地政总署接获涉及路旁环保斗的投诉个案数目、作出劝喻或警告的个案数目、移走环保斗的数目、环保斗营运者被检控个案数目和被定罪的个案数目已分别按警区和区议会分区表列于附件一和附件二。一般而言,当环保斗营运者接获前线警务人员在现场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发出的劝喻或警告后,会按情况需要安排移走环保斗,由于各个个案情况都不同,警方没有统计由署方接获投诉至把环保斗移走平均相隔多久。而过往根据《简易程序治罪条例》被定罪个案的罚款额由500元至3,500元不等。地政总署方面,在二○一五年根据《土地 (杂项条文)条例》被定罪个案的罚款额为1,500元。由署方提出检控至被法庭定罪的个案当中,所涉及的时间视乎法庭的安排及个案会否需要进行诉讼,一般需时六星期至六个月不等。

(四)根据运输署提供的资料,在过去三年,涉及路旁环保斗的交通意外数目及相关受伤人数载列如下。所有意外均属轻微意外。这些意外主要涉及驾驶者的因素,包括不专注地驾驶、车辆失控及疏忽地倒后行车等。
 
年份 涉及路旁环保斗及有人受伤的交通意外宗数 受伤人数
二○一五 4 4
二○一六 4 6
二○一七 3 5

  除透过提供合适用地供业界存放环保斗外,政府自二○一七年二月亦聘用了定期合约服务商,协助执法部门加快移走造成严重阻塞交通或对公众构成即时危险的环保斗,以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并加强阻吓作用。有关的部门亦已于二○一七年二月至二○一八年四月期间在多个黑点(包括将军澳、西贡、九龙湾及启德)采取34次联合执管行动,打击有关情况。上述黑点违规摆放环保斗的情况已有明显改善。政府相关部门会持续因应各区黑点的情况统筹联合执管行动,以阻吓在路旁违规摆放环保斗的不当行为。

(五)及(六)政府透过为环保斗营运业界举办研讨会,推动环保斗安全作业及鼓励业界遵循运输署的《「环保斗」外观及放置指引》。同时,政府亦一直与环保斗营运业界密切联系,探讨设立由业界牵头的自愿环保斗登记制度,旨在把遵循适用的政府规定和指引(例如运输署《指引》和有关环保要求的指引)包括在登记准则内。环保斗自愿登记制度有助回应业界关注,并提升遵循政府规定和指引的比率。业界初步表示接受探讨自愿登记制度的构思,以便利环保斗作业。为推动此计划的进展,政府正聘用外界顾问与环保斗营运业界协作,冀望在二○一八年内就设立由业界牵头的自愿登记制度订立建议。

  政府会检讨上述措施的成效,并按相关工作的进展和透过自愿登记制度获得的经验,审视长远而言是否需要为环保斗作业引入新的规管制度。
 
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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