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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于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谈话全文(一)(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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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六月十二日)上午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各位香港市民,早晨。自从五月底经传媒报道港铁沙中线项目红磡站月台钢筋工程施工出现了问题,这件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正如我上星期在此向大家说,特区政府对这件事高度重视,亦一定会严肃跟进。由于这件事关乎公众安全,我已经决定会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即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一个调查委员会进行独立和全面的调查。
 
  根据《调查委员会条例》,调查委员会须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委任,它的组成和职权范围亦是由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决定。我们会尽快就成立独立调查委员会的事向行政会议汇报和得到行政会议通过。为何现时不可以做?因为行政会议通过时需要有整个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哪位人士出任独立调查委员会委员、是一个委员或两个甚至更多委员,以及哪位是这个调查委员会的秘书,全部细节要写好才能够请行政会议批准,所以暂时我们未能够完成上述工作。在现阶段,我们仍然很认真地草拟这个调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过我认为这个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当然会集中处理港铁沙中线红磡站月台钢筋工程施工出现的问题,但必须要找出原因,以及要找出受影响范围──因为现时仍不清楚究竟受影响的钢筋有多少条或整个工程对于月台的安全性如何──并且会因应问题检讨港铁公司工程的监管制度和政府监管及规管这些铁路工程的机制,从而提出建议,以保障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虽然我说未能够提交行政会议通过,但前期工作已经做了。我已经就这件事,即是成立一个法定独立调查委员会,得到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协助,在很短时间已经物色到一位非常适合的法官担任这个独立调查委员会的主席。昨天,我亦与这位法官会面,他就是前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夏正民法官同意若果获得行政会议委任,他会出任这个调查委员会的成员。当然,在法例下没有规定调查委员会应该由多少人组成,它可以由一个人组成,如果是由多于一个人组成,那么夏正民法官将会担任这个调查委员会的主席。
 
  如果大家记得,夏正民法官对于香港铁路监管事宜一点也不陌生,他在二○一四年曾经担任政府当时就广深港铁路香港段工程项目延误而成立一个独立专家小组的主席。不过,大家留意,当时是一个独立的专家小组,并不是援引香港法例第86章成立的独立调查委员会。夏正民法官相当熟悉铁路工程事宜,好处是可以大大帮助调查委员会的工作进度。我对夏正民法官说,为了释除公众疑虑和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以及当然也考虑到这条铁路有预计的开通日期,希望调查委员会能够在正式展开工作后大概六个月提交报告,让我们可以尽快查明真相;但留意是由正式展开工作,因为我们现时要找写字楼、要找秘书、又要找法律顾问,所有都再需要一段时间。但无论如何,在展开工作后,希望六个月可以完成提交这个报告。
 
(待续)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1时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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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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