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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仔电单车车房东主违规处理废偈油罪成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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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湾仔活道行安机车用品东主不当处理废偈油,今日(六月十一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被判罚款7,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去年十一月在湾仔活道的突击巡查行动发现,该电单车车房把属化学废物的废偈油违规放置于车房外行人路旁,未有依法妥善标识及存放废偈油。环保署经调查后确认该维修车房东主未有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完成搜证后,环保署根据《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该涉案东主提出检控。

  发言人解释,汽车维修车房所产生的废偈油属化学废物,含多种有毒化学物质,若不妥善处理,废偈油会渗漏到附近渠道或泥土,污染环境及危害公众健康。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所有车房营运者及车辆维修业人士,须按上述化学废物处置规例向环保署登记为化学废物产生者,妥善包装、标识及存放化学废物,并聘用持牌的化学废物收集商将废物运往持牌的化学废物处置设施处理。若违反上述法例规定,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和监禁六个月。

  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详细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页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6月1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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