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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将提交决议案推行政府绿色债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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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通过向立法会提交决议案,授权政府借入不超过1,000亿港元的款项或等值款项,以推行政府绿色债券计划(计划)。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六月六日)说:「透过鼓励集资者以香港的资本市场为绿色项目融资,这个计划能推动绿色金融在香港的发展,亦能加深投资者的认识,以及壮大本地绿色投资者基础。」

  他说:「近年,全球投资在环保项目的业务增长迅速。我有信心金融业界会把握绿色金融的机遇,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并打造香港成为区域绿色金融枢纽。」

  计划下发债所得将拨入政府基本工程储备基金,为带来环境效益的工务工程提供资金,以显示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持,以及应对气候变化和推动绿色金融发展的决心。

  计划将符合广受环球投资者认可的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或标准。政府拟跟从市场的优良做法,为计划进行独立评审,以验证及/或认证计划下的个别发行框架符合绿色债券发行标准,为其他潜在绿色债券发行人树立榜样。

  计划的借款上限建议设定在1,000亿港元,以推动绿色金融在香港的持续发展。借款上限是指任何时间在计划下未清偿的本金额,即已发行债券的本金额减去已到期债券的本金额。

  刘怡翔续说:「在获得立法会通过有关的决议案后,我们会尽快落实计划,以便在本财政年度内发行首批政府绿色债券。」

  香港金融管理局将协助政府在计划下推行绿色债券发行工作。
 
  为推动绿色金融在香港的发展,行政长官在二零一七年《施政报告》公布,政府将带头在二零一八/一九财政年度发行绿色债券;其后,财政司司长于二零一八/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中,建议推出借款上限为1,000亿港元的计划,以便发行首批政府绿色债券。

  视乎立法会就有关立法过程的讨论,政府将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动议有关决议案。
 
2018年6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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