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南区红山半岛屋苑多名工程承办商持续非法弃置建筑废物被定罪
****************************
  ​再有三名红山半岛屋苑的工程承办商及司机在南区大潭道非法弃置建筑废物,先后于五月十四日、五月二十一日及今日(六月四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共被判罚款22,5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接获市民投诉红山半岛一带持续有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活动,于去年十月至十一月在该区加强突击巡查,先后在大潭道一公众避车处截获三辆泥头车弃置建筑废物。经调查及搜证后,确认非法弃置建筑废物源自红山半岛屋苑多名工程承办商,遂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向涉䅁人士提出检控。

  此外,于早前一月及四月,另有两名红山半岛工程承办商同样在白笔山道非法弃置建筑废物被定罪。环保署已主动向红山半岛物业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与该屋苑业主委员会主席跟进,要求红山半岛屋苑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管理在屋苑进行装修工程的承办商,包括要求承办商提供每车建筑废物的运载纪录,以确保该屋苑所产生的建筑废物不会被非法弃置。

  环保署发言人提醒大厦业主、业主立案法团及物业管理公司,有责任督促其聘用的装修工程承办商,依法妥善处置建筑废物,防止非法弃置于马路或公众地方。根据《废物处置条例》,于公众地方、官地摆放废物,即属违法。初犯者最高可被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6月4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