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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会议通过电车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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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今日(五月二十九日)根据《电车条例》(第107章)第51条,同意香港电车有限公司(电车公司)修订车费。经修订的车费率(见下表)将于宪报刊登后一个月(即二○一八年七月二日)起生效。
 
  现时车费 修订车费
(变动)
十二岁或以上人士 2.3元 2.6元
(+0.3元)
小童(三至十一岁) 1.2元 1.3元
(+0.1元)
月票 200元 220元
(+20元)


  此外,长者(六十五岁或以上人士)的票价亦会由目前1.1元调高至1.2元。游客票的票价将会维持在34元。

  政府发言人表示,政府须确保电車公司财务稳健,有能力以合理票价提供经济、具效率和质素的电車服务。因此,在评估电车公司的加价申请时,政府已根据既定政策和机制考虑各项因素,包括电车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和计划的改善项目的质和量;电车公司自上次调整票价以来营运成本与收入的变动;电车公司对未来营运成本、收入、利润和回报的预测;以及预期公众的接受程度。

  电车公司于二○一七年八月向运输署提交加价申请。政府已就电车公司提出的加价建议谘询了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及交通谘询委员会。

  电车公司过去约七年没有调整车费,自上次在二○一一年六月调整车费以来,由于面对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竞争,其乘客量持续下跌,车费收入相应减少,而进一步增加非车费收入的空间亦相当有限。尽管电车公司在二○一一年至二○一七年期间录得盈利,但其税后盈利自二○一四年持续减少。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电车公司的税后盈利分别为3,760万元及约2,290万元(利润率则分别为14.7%及约9%)。然而,电车公司仍计划在未来数年斥资约1.1亿元,推行一系列的服务改善项目,让市民继续享受具质素、效率、廉宜及环保的服务。电车公司预测在不加票价的情况下,其利润率将在二○一八年及以后下跌至少于2.6%。

  政府发言人说:「电车公司多年来一直提供令人满意的服务,并透过推行多项改善措施,致力在安全、服务水平、乘客的舒适度及营运效率方面提升电车服务,而在未来数年亦会继续推展一系列新项目以进一步维持电车的竞争力及持续性。电车公司建议方案下的12.6%加权票价平均加幅,亦低于自上次加价后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及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增幅(分别为21.5%及39.3%)。考虑过所有相关因素后,政府认为有需要增加电车票价,而电车公司的建议加幅亦为可接受的水平。」

  鉴于电车费用在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内的比重甚轻,约为0.01个百分点,预计电车票价的建议加幅对通胀的影响非常轻微。
 
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4时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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