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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新任主席及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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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五月二十五日)宣布委任梁定邦资深大律师为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主席,并委任陈黄丽娟博士和王家扬,以及再度委任陈锦荣和邝永铨为监警会成员。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为期两年,由二○一八年六月一日至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委任公告刊登于今日的政府宪报。
   
  梁定邦是一名具备丰富公职经验的资深大律师。他对香港的国际仲裁服务,以及金融市场监管标准发展等多个范畴,有卓越贡献。梁定邦将接替任期于二○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届满的现任监警会主席郭琳广。
   
  政府发言人表示:「郭琳广先生自二○一四年六月起出任监警会主席,一直致力向公众推广监警会的工作,并加强对监警会观察员计划的支援,以及透过不同渠道强化与公众的沟通。我们对郭琳广先生在监警会的贡献表示感谢。」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律基础。警方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现时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二十四名非官方成员。
 
2018年5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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