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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五题:藉征收新税项协助本地居民置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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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郭荣铿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回覆:

问题:

  有国际调查机构的报告指出,在全球国际大城市中,香港连续八年成为全球楼价最难以负担的城市。截至去年第三季,香港住宅单位的价格中位数约为619万元,而该金额是本港家庭全年收入中位数31.9万元的19.4倍。换言之,一个属该收入水平的家庭即使不用不吃,仍需长达19.4年才能置业。与此同时,截至去年底,全港已落成私人住宅楼宇内未售出的单位共有9 000个,而当中有4 000个已落成超过一年仍未售出。关于藉征收新税项协助本地居民置业,政府可否告知本会,会否考虑:

(一)就已落成一段时间仍未售出的一手住宅单位征收新税项,增加发展商囤积单位的成本,促使他们加快推售单位,以增加住宅单位的供应;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就非本地居民或由该类人士持有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实益权益的公司持有的空置住宅单位征收新税项;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在非本地居民或由该类人士持有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实益权益的公司出售住宅单位时,向其征收资产增值税,以减低他们购买住宅单位的意欲;如会,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在环球流动资金充裕、超低利率及房屋供求紧张的环境之下,本港楼价持续上升。因应楼市炽热的情况,政府一方面致力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以期长远而根本地解决供求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政府亦自二○一○年起推出多轮需求管理措施,以减少短期炒卖、外来需求和投资需求。就郭荣铿议员提问的各部分,我现在答覆如下:

  截至二○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已落成楼宇但仍未售出的一手私人住宅单位(俗称「货尾」单位)约有9 000个。当中6 000个单位在二○一七年或二○一八年第一季落成,余下的3 000个单位则在二○一一年至二○一六年落成。这些未售出的单位可能被发展商留为自用或出租作服务式公寓,或为空置单位。

  面对目前房屋供求失衡的情况,政府一直致力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增加土地和房屋供应。政府一直密切留意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发展和一手私人住宅单位的供应量,也留意到近年「货尾」单位数目有上升趋势,我们正着手研究如何处理。对于有关就「货尾」单位征收新税项的建议,政府会小心考虑建议是否合理、可行和有效,然后再作出决定。

  根据现行印花税机制,除法例另有规定之外,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任何公司)如购入住宅物业,均须缴付买家印花税和新住宅印花税,两者税率均划一为15%,即合共须缴付30%的印花税。根据税务局的资料,在二○一八年首四个月,涉及非本地个人和非本地公司买家的住宅交易宗数只占交易总数的1%,低于二○一二年一月至十月期间(即推出买家印花税前)的4.5%,反映需求管理措施已有效管理外来和投资需求。

  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的数据,私人住宅的空置率由二○一二年年底的4.3%下跌至二○一七年年底的3.7%,远低于一九九七年至二○一六年期间5%的长期平均空置率。有关数据显示,本港私人住宅物业的整体空置比率甚低,把住宅物业闲置的情况并不显著。事实上,在业主寻找买家或租客、议价以至翻新单位的过程中,难免有物业空置一段时间的情况,这是市场运作必然会产生的现象。有鉴于此,就非本地居民或由该类人士持有不少于百分之二十五实益权益的公司所持有的住宅物业开征空置税未必可以有效增加供应。

  至于资产增值税,有关税项相当具争议性,亦会使香港一向实行的简单税制变得复杂。由于资产增值税只在业主出售物业、并且从有关交易获利的情况下方会征收,我们认为现时实施的各项需求管理措施对于增加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交易成本,以减少他们对本地住宅物业的需求有更即时的效果。政府目前无意研究开征资产增值税。

  政府会继续保持警觉,密切监察楼市情况和不断变化的外围形势,并会在有需要时实行适当的措施。

  多谢主席。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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