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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六题:发展高端数据中心及跨境传输数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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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及科技局局长杨伟雄的书面答覆:

问题:

  就发展高端数据中心及跨境传输数据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政府招标出售土地以供发展高端数据中心的时间表为何,以及预计由政府批出土地至有关数据中心落成所需的时间为何;

(二)鉴于政府与内地当局于去年六月,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框架下签署了《经济技术合作协议》,而后者包括在电子商务合作方面,「加强两地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的交流,组成合作专责小组共同研究可行的政策措施安排」,这项工作的内容及进度为何;及

(三)当局在加强两地在跨境数据流动方面的交流的同时,有否就个人资料跨境移转安排制订政策及指引,以保障香港市民的私隐;若有,有关工作的内容及进展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莫乃光议员所提出的问题,我现答覆如下:

(一)政府致力推动在香港发展数据中心,并于二○一二年预留三幅在将军澳的用地作高端数据中心发展。首幅用地已于二○一三年十月批出。余下的两幅数据中心用地,我们现正积极筹备在二○一八年下半年进行卖地招标。地契条款将要求用地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发展新数据中心。参考发展第一幅用地的经验,由批出到数据中心落成投入服务约需时四年。

(二)及(三)在二○一七年六月签署《经济技术合作协议》后,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及来自两地的专家合组的专责小组进行了两次会议。在制定具体措施时,专责小组会考虑保障个人资料的重要性和相关法规,包括本港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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