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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题:打击交通违例事项先导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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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涂谨申议员的提问和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警方于去年底在新界北及九龙东推行一项为期两个月的先导计划。先导计划利用摄录机协助警务人员就六种造成严重交通阻塞的交通罪行执法,即(i)在禁区内上落客、(ii)在禁区内装卸货物、(iii)未经授权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或的士站停车、(iv)巴士、公共小巴及的士上落客时停车超过所需的时间、(v)非法进入黄色方格路口,以及(vi)作「U」字形转向导致阻碍。此外,发展局起动九龙东办事处现正在观塘巧明街及海滨道部分路段实地测试路旁上落货区监测系统(监测系统),利用安装在路旁灯柱上的摄影机,协助监测在该两个路段的上落客货区的情况。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警方在先导计划下执法的次数为何,并按月份及执法地点所属警察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二)警方在先导计划下就每项上述交通罪行提出检控的数字为何,并按执法地点所属警察分区列出分项数字;
 
(三)警方在先导计划下以即时票控违法者及其他方式执法的次数分别为何,以及以何准则决定采用哪一种方式执法;
 
(四)警方根据什么准则评估先导计划的成效,以及评估的结果为何;
 
(五)鉴于有报道指当局将会于本年上半年内把先导计划扩展至全港,警方有否制订详细的推行计划;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六)当局会否考虑在整个观塘区及全港,采用监测系统监测各上落货区的使用及违例泊车情况;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了有效打击交通违例事项,香港警务处于二○一七年十二月起在新界北及九龙东推行一项为期两个月的先导计划,利用摄录机协助警务人员就六项造成严重交通阻塞的交通罪行进行执法(「先导计划」)。该六项交通罪行包括:(i)在限制区内让乘客上落;(ii)在限制区内装卸货物;(iii)未经授权而在巴士站、公共小巴站、的士站或公共小巴停车处停车;(iv)公共巴士、公共小巴或的士上落乘客时停车超过所需的时间;(v)非法进入黄色方格路口,以及(vi)车辆作「U」字形转向导致阻碍。
   
  就涂谨申议员提问的各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警方在「先导计划」中进行了共103次行动,按警察分区及月份的行动数字载列于附表一。

(二)警方在「先导计划」中发出共540张定额罚款通知书,就每项交通罪行按警察分区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数字载列于附表二。

(三)警方在「先导计划」中,分别进行了53次「即时票控」及50次「非即时票控」模式的执法行动,并分别发出243及297张定额罚款通知书。
  
  警方会视乎情况决定采用最适合的票控模式。警方的考虑因素包括前线人员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路面交通流量、行动路段进行截车的可行性、对违例司机的阻吓性,以及当时的人手分配。

(四)及(五)警方已完成为期两个月的「先导计划」,正在审视及评估计划的成效,并正考虑会否进一步推展「先导计划」。警方评估「先导计划」的成效时会考虑计划能否达到其目的,包括协助前线同事更有效率地执法、加强证供的可靠性、加强执法及定罪的成效及加强阻吓作用等。

(六)发展局起动九龙东办事处自二○一八年开始与警方合作在观塘展开「路旁上落货区监测系统」测试。两个部门亦正在研究在九龙东合适的路段进行「违例泊车监察系统」的测试,利用影像分析技术监察违例泊车活动,预计于今年内展开。

  政府的目标是应用新科技协助前线人员就交通违例事项执法,以及提升后勤支援程序的效率。若测试证实系统切实可行,政府会考虑在适当地点应用有关系统以协助警方检控违例交通罪行。
 
2018年5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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