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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七题:电讯设备供应商被制裁对香港电讯服务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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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莫乃光议员的提问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的书面答覆︰
 
问题:
 
  今年四月十五日(美国时间),美国当局宣布即时禁止美国企业向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销售通讯设备零部件,为期七年至二○二五年三月十三日止。据悉,中兴的业务包括供应电讯设备及网络解决方案,而且是多间香港电讯服务营办商(营办商)的流动网络及宽频设备供应商。有资讯科技界人士担忧该项制裁会影响本港电讯服务的稳定性,并影响商业运作及市民通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提供本地固定传送者服务、固网宽频服务和流动网络服务的营办商当中,采用中兴提供的(i)网络基础设备及(ii)其他电讯产品及服务的营办商分别的数目及具体情况,并按营办商的服务范畴列出分项数目及相关资料(以表列出);
 
(二)有否主动要求各相关营办商制订应变计划及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当中兴无法继续提供所需的网络基础设备和相关服务时,其提供的电讯服务不会受到影响;及
 
(三)有否研究,当美国当局对其他中资电讯设备供应商采取类似制裁措施时,对本港营办商发展第五代(即5G)流动通讯服务(包括进行相关网络技术测试和应用)会有甚么影响?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现答覆如下:
 
(一)根据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通讯办)从本地主要的固定网络营办商及流动网络营办商获得的资料,现时,四家固定网络营办商及两家流动网络营办商分别采用由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提供的部分网络设备和部分电讯设备。
 
(二)通讯办已提醒相关营办商须评估是次美国当局对中兴通讯的制裁对其电讯服务的影响,及采取适当应对措施将可能的影响减至最低。有关营办商经内部评估后认爲是次事件在现阶段对其服务及网络运作不会构成即时的影响。即使中兴通讯不能继续提供所需的技术支援、后备零件或新设备,相关营办商可以采用其他设备供应商的産品,以维持正常服务。
 
(三)到目前爲止,美国当局没有公布会对其他中资电讯设备供应商实施贸易限制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现阶段难以评估有关限制或措施对香港第五代(5G)流动服务发展的影响,特区政府会密切留意事态发展。
 
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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