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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于元朗「南生围分区计划大纲」自然保育区非法倾倒泥头及进行堆填工程罪成被判罚(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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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在元朗大生围属于「南生围分区计划大纲」「自然保育区」的政府地段非法进行推土工程及弃置建筑废物,今日(五月十五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环境影响评估条例》及《废物处置条例》,被判处罚款共28,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发言人表示,去年十月接获市民举报在元朗大生围属于「自然保育区」的渔塘有非法堆填活动,环保署人员在突击巡查期间截获泥头车在涉事地段倾倒泥头,并用挖泥机将泥头推入渔塘范围进行土地平整工程,涉嫌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保署完成搜证后,对在场截获的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表示,涉事的政府地段属于「南生围分区计划大纲」订定的「自然保育区」,目的是保护该地带现存渔塘的生态价值和功能。 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除非有环保署批出环境许可证,在「自然保育区」进行工程活动属违法行为,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六个月。按《废物处置条例》,在政府土地非法摆放废物,首次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二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2018年5月15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8时58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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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去年十月发现有人在元朗「南生围分区计划大纲」的自然保育区进行非法倾倒建筑废料及推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