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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一题:入境处重点打击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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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五月九日)在立法会会议上范国威议员的提问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统计处于今年一月发表的专题文章指出,香港的离婚数目近年持续上升,而法庭于二○一六年颁布的离婚令达17 196项,约为一九九一年的三倍。另一方面,传媒多次报道有中港跨境假结婚集团提供一条龙服务。该等集团除了为客户安排假结婚以便他们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俗称「单程证」)外,亦可在客户来港定居后代为办理离婚手续。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分别有多少宗持单程证来港定居两年或以下、三至四年及五至六年的人士或其配偶在港申请离婚的个案;

(二)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有否主动调查第(一)项所述的离婚个案,以确定相关人士有否干犯假结婚罪行;如有,调查了多少宗个案,以及因假结婚而被检控和定罪的人数分别为何;及

(三)入境处有否计划与大陆当局商讨,可否让该处在审批单程证的过程中担任更积极的角色,例如与大陆当局共同制订更严谨的审批程序以识别假结婚个案;长远而言,政府会否重新考虑与大陆当局商讨,改由入境处负责单程证的审批工作?

答覆:

主席:

  政府一直关注「假结婚」问题。入境事务处(入境处)于二○○六年成立专案小组重点打击有关罪行,以防止有人透过「假结婚」或安排他人以「假结婚」方式申请来港。如发现怀疑「假结婚」个案,入境处会深入调查涉嫌安排及参与「假结婚」人士,搜集证据,以提出检控。

  任何人士如以虚假婚姻取得所需文件来港,或安排其他人士参与「假结婚」,以协助其达到此目的,即属违法。在办理「假结婚」及藉「假结婚」申请来港的过程中,有关人士可能经已触犯串谋欺诈、向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陈述、发假誓、作出虚假声明以及重婚等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

  就范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如欲在香港办理离婚,应向法院提出离婚呈请或申请,而不需经由入境处辖下婚姻登记处办理。就提问引述政府统计处于二○一八年一月发表的专题文章及统计数字,经谘询司法机构及政府统计处后得悉,有关机构及部门没有备存问题提及的统计数字。入境处亦不掌握相关数字。
 
(二)入境处一直从不同渠道加强执法,多管齐下全方位打击「假结婚」活动,并不限于调查已取得单程证来港的可疑个案,各措施包括:

加强入境检查

  在进行入境检查时,入境处会严格审查持「探亲签注」探访在港配偶的可疑旅客,并会拒绝来港的目的成疑的旅客入境。若发现有任何人士触犯香港法例,例如向入境处作出虚假陈述,入境处执法人员将会深入调查,依法处理。

打击非法劳工行动
  
  由于涉及以「假结婚」入境的人士,主要来港目的是从事非法工作,故在进行反非法劳工行动时,入境处会加倍留意持「探亲签注」的内地居民。如果怀疑有透过「假结婚」申请探亲签注的情况,会深入调查及依法处理。
  
加强打击中介人活动
  
  过往有不少「假结婚」个案涉及婚姻中介人安排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假结婚」而取得赴港证件,因此入境处一直有留意及调查可疑的婚姻中介人,并且透过与内地执法机关进行情报交流,联手打击涉及跨境罪行的中介人及犯罪集团。

  此外,入境处亦留意到有不法集团透过手机交友及即时通讯等程式、报章、网页以「搵快钱」及「中港婚介」等字眼作招徕的广告,诱使他人参与「假结婚」勾当。入境处亦会因应个别情况,派遣调查人员透过「放蛇」行动搜集证据,打击「假结婚」中介人的违法活动。

加强核查可疑登记婚姻个案

  为有效识别涉嫌在内地及香港缔结双重婚姻的可疑个案,入境处执法科自二○○八年起已和一间唯一被内地司法部批准在香港设立的受托审查公司建立常设查核机制,打击有关涉嫌重婚的个案。此外,入境处婚姻登记处亦已加强核查可疑婚姻登记个案,与该受托审查公司核查资料,在处理一些可疑的结婚个案时,即时作出评估及加快核查程序,并把资料送交入境处执法科作同步分析。婚姻登记处如发现可疑结婚个案,亦会转介至入境处执法科作情报分析和跟进。

与内地有关部门的情报交流及合作

  入境处会把触犯「假结婚」相关罪行的内地居民资料通报内地执法机关,以便对有关人士日后的签注申请作出严格审批。对于在香港因「假结婚」相关罪行而被定罪的内地人士,内地当局在收到入境处通报后,会视乎个别情况,一般在二至五年内都不会签发赴港签注及旅行证件给予有关人士,以防止他们再次在港从事违法活动。内地执法机关亦会把怀疑「假结婚」的个案转交入境处跟进。两地部门会在有需要时采取联合执法行动。

防止透过「假结婚」以单非身分来港产子

  入境处于二○一二年十一月成立专责小组,向私家医院索取内地孕妇预约分娩纪录作分析调查,以打击内地孕妇试图透过「假结婚」而取得「预约分娩服务确认书」来港产子。截至二○一八年三月,专责小组成功检控49人,包括15名内地孕妇,28名香港丈夫及六名中介人。另外,专责小组亦会将可疑个案资料转交管制站组别参考,对有关孕妇抵港入境时作出详细讯问。
  
加强宣传工作

  入境处不时透过新闻简报会、新闻稿及传媒访问等渠道,发放入境处捣破涉及安排「假结婚」的犯罪集团,并成功检控中介人及参与「假结婚」人士的讯息,让包括年青人在内的公众人士明白参与「假结婚」的可能后果,以及干犯相关罪行的严重性。此外,入境处亦会继续从不同以及时下流行的宣传渠道发放有关讯息,例如去年已制作宣传短片并上载至入境处的「YouTube」频道等。

  如有内地居民以「假结婚」方式申请来港,入境处透过现时一系列打击「假结婚」措施,认真处理并作出深入调查,搜集足够证据及提出检控。若发现任何人士以欺骗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分,不论该人持有的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香港居民身份证,入境处会将其身份证及居留资格依法取消,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在二○一五、二○一六及二○一七年,入境处共就1 542宗怀疑「假结婚」个案展开调查,共3 010人被捕,当中296人被成功检控定罪。上述被成功检控人士包括中介人和进行「假结婚」的人士。除个别个案被判80小时或以上社会服务令,绝大部分人被判监禁,刑期由四至24个月不等。过去亦有一名集团主脑被判监48个月。

(三)入境处一直与内地执法机关保持紧密联系,联手打击与「假结婚」有关的罪行。在内地当局审批单程证的过程中,入境处会在个案层面作出配合,包括在有需要时协助核实申请人提交证明文件的真伪及申请人报称与其在港亲属的关系(例如夫妻、亲生子女等)。若发现情况可疑或资料与事实不符,入境处会通知内地当局,亦会要求申请人呈交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在处理夫妻团聚类别的单程证申请时,内地当局会将夫妻关系存疑的申请人及其香港配偶的资料送交入境处,以核查香港居民的身分资料、在香港婚姻登记证明的真伪或其他有关记录。如发现有怀疑假结婚或重婚个案,入境处会主动作出跟进调查,并把核查结果通报内地当局跟进。

  现时入境处有既定机制,处理以欺骗手法取得单程证的个案,亦会主动就可疑结婚个案展开调查,从多方面及不同渠道去搜集证据,对涉嫌「假结婚」的人士以及有关中介人进行深入调查,并在有足够证据时对有关人士作出检控。有关个案一经确立,不论涉案人士是否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入境处都可以宣布其香港身份证无效。此外,无论涉案人士在港已居留多久,入境处都有权将其遣送离境。
  
  单程证是内地有关机关制发的证件,其受理、审批及签发属内地当局的职权范围。根据《基本法》第22条的规定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一九九九年的解释,内地居民不论以何种事由要求来港,均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其所在地区的有关机关申请办理批准手续,并须持有有关机关制发的有效证件。特区政府认为没有需要和理据改变现行单程证制度和审批工作。
 
2018年5月9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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