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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署持续打击非法进口、收集、贮存和处理有害电子废物(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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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于去年九月及十月的执法行动,侦破多个新界北区和元朗回收场非法收集、贮存和处理废印刷电路板,以及在葵涌货柜码头成功阻截从东南亚非法进口有害电子废物个案。就这一轮的执法行动,两家涉案回收场营运公司和有关负责人,以及三名入口商分别在四月二十四日及今日(五月八日)在粉岭裁判法院被成功定罪,共被判罚款二十万零五千元。
   
  涉案的回收场,分别在北区打鼓岭及元朗流浮山。环保署人员突击巡查发现该两个回收场非法处理逾19袋共约六吨的废印刷电路板,总市值约60万元。环保署经深入调查及搜证后,按《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向涉案的回收场营运公司及负责人提出检控。
   
  另外,在香港海关协助下,环保署人员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两个从新加坡及马来西亚进口货柜,报称载有电脑部件及废五金,实际载有废平面显示器、废电池和废印刷电路板等属化学废物的有害电子废物,市值合共约为十万元。被截获的货柜已即时被退回来源地,环保署就有关退运通知当地执法机构,并按照《废物处置条例》检控涉案的入口商。
     
  环保署发言人强调,经拆解或破损的废印刷电路板、废液晶屏及废旧阴极射线显像管等有害电子废物,含多种重金属和其他有毒化学物质,均属化学废物,受现行化学废物处置法例规管。为保护环境,环保署着力打击回收场非法收集、贮存、处置有害电子废物,以及严格监管有害废物的非法进出口活动。
   
  发言人提醒回收场营运商须切实遵从化学废物的相关管制,而从事废料回收的进口商,切勿非法进口(包括进口香港或经香港转运)或出口有害废物。任何人士违反《废物处置条例》及《废物处置(化学废物)(一般)规例》,初犯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2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其后再被定罪,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
   
  更多有关化学废物管制的资料,可浏览环保署网址: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cwc.html
 
2018年5月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7时55分
即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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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于去年九月及十月的执法行动中,在元朗流浮山一个回收场检获有害电子废物。
环境保护署于去年九月及十月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进口货柜,检获废印刷电路板及废平面显示器。
环境保护署于去年九月及十月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进口货柜,检获废印刷电路板及废平面显示器。
环境保护署于去年九月及十月的执法行动中,在葵涌货柜码头截获进口货柜,检获大量废电池。
环境保护署于去年九月及十月的执法行动中,在北区打鼓岭一个回收场检获有害电子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