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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出席第二届香港上市公司发展高峰论坛暨2017「港股100强」颁奖典礼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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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今日(四月十九日)出席第二届香港上市公司发展高峰论坛暨2017「港股100强」颁奖典礼的致辞全文: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我很高兴出席今天的香港上市公司发展高峰论坛暨2017「港股100强」颁奖典礼,并见证「港股100强」研究中心的成立。香港是全球最活跃及流动性最高的股票市场之一,共有超过2 100家公司在香港交易所上市,总市值约35万亿港元。香港的首次上巿集资总额在过去九年有五年位列全球第一,香港的股票市场实在是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极为重要的一环。

  香港一直是内地企业首选的上市平台,从「青岛啤酒」一九九三年成为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以来,目前已经有超过1 000家内地企业在香港上市,占了整体市场总值的67%,以及整体股份成交金额的80%。而最近几年,随着内地着力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开放资本帐户,并推出R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计划、沪港通、深港通,以至债券通,香港更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进程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

  时至今日,创新科技浪潮席卷全球,各个地区都推出不同的措施,以吸引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香港当然也不例外。我们致力在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香港的上市制度。香港交易所(港交所)早前已经就着拓宽上市制度的建议谘询公众意见,建议包括容许「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在香港的主板上市。港交所已经详细分析收集到的意见,相信很快就会公布未来方向。

  内地方面,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上月宣布以试点计划的形式开展中国海外注册创新企业在内地发行股票或中国存托凭证(CDR),容许不同投票权。所以「同股不同权」的公司在上市地点方面又多了一个选择。

  香港一直面对亚洲以至全球多个金融中心的竞争,展望未来,我相信香港可以继续凭借我们独有的优势,争取成为各类企业,包括新经济企业,理想的上市平台。

  首先,政府和监管机构花了很多时间和精力确保我们在容许「同股不同权」公司在香港上市的同时,要顾及投资者的利益,好让我们维持市场质素。港交所目前建议的新的上市制度设有特别的投资者保障要求,除了信息披露之外,会设有股份转让的限制,以及把投票权的上限设为普通股份的十倍。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发行人必须设立由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的企业管治委员会,以确保发行人的营运及管理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及符合《主板规则》。

  第二,在海外注册并已经上市的企业,如果希望回流在内地发行CDR上市,就必须达到2,000亿元人民币的市值,是针对大型红筹。相比之下,香港的门槛较低,可以让更多不同类别的企业在香港上市或发行CDR。根据内地建议的CDR制度,如果在海外注册但未上市的企业寻求在内地以CDR上市,就需要在国际市场先发行普通股上市,因此香港可以争取成为这些新经济企业在海外上市的平台。

  最后,香港的股票市场拥有国际化的资金池,无论在金融效率或集资金额方面都位于世界前列。我们世界级的金融基建、独立的监管机制、完善的法律制度、强大的国际网络、自由的资讯流通,以及多元化和专业的金融人才,都是香港赖以成功的基石。

  女士们、先生们,一定程度的竞争,对香港来说,并不构成零和游戏。我们会继续加强与内地的合作,并面向国际市场,把握机遇,推动市场发展,保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优势。我相信,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香港的股票市场一定能够再创高峰!最后,我要祝贺今日稍后获得表扬的「港股100强」,并祝愿今天的论坛圆满成功。谢谢!
 
2018年4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5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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