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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八年选民登记五月二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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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事务处今日(四月十八日)呼吁合资格而尚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须在法定限期五月二日或之前递交申请,使其登记资料可被纳入今年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凡持有身分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市民申请登记为选民时,会同时成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俗称『超级区议会』)的选民。」
 
  「除住址外,选民应同时提供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以便选举事务处在有需要时可以更快捷和有效地联络他们,以及以电邮方式收取候选人的选举邮件。」
 
  此外,选举事务处在本登记周期继续执行查核措施,已向约57 000名选民发出查讯信件。所有查讯信件的信封上盖有「须立刻处理 与投票权攸关」的提示,提醒选民信件的重要性。选举事务处亦已根据选民所提供的其他通讯资料,透过电话、手机短讯、电邮或传真等,联络受查讯的选民,提醒他们尽快回覆。受查讯的选民亦须于五月二日或之前回覆,以保留他们的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表格(见附件)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
 
  填妥的表格可邮寄到九龙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选举事务处、传真至2891 1180或电邮至form@reo.gov.hk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
 
2018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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