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讨会的发言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四月十五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讨会的发言全文:

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王志民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主任)、谢锋特派员(外交部驻香港特区特派员公署特派员)、田永江副司令员(解放军驻香港部队副司令员)、曾钰成先生(香港政策研究所副主席兼香港愿景召集人)、各位嘉宾: 
   
  我很高兴有机会参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研讨会,并向大家讲述食物及卫生局(食卫局)如何确保食物及卫生安全。
 
食物安全
 
  食物安全不单是关乎食物卫生、质素以及安全标准,亦关乎如何确保获得稳定、足够、来源可靠以及有营养的食物供应。食物安全影响每一个国家或经济体的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二○一七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指出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关系全国13亿多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统一性和专业性。
   
  香港作为一个以服务业导向的经济体,我们的渔农及畜牧业规模较小,在粮食供应方面一直有赖国家为香港提供量足质优的鲜活食品。
   
  在保障本港食物安全方面,特区政府采取世界卫生组织「从农场到餐桌」的策略,在食物供应链不同环节进行监察及管控。
 
源头管制
 
  源头管制方面,特区政府规定某些食用动物和食品须来自获批的来源地及附有入口批文和卫生证明书等,并与各地监管机构紧密联系。鉴于内地食物在本地市场的比重,香港与国家检验检疫机构订立了行政安排,内地供港的禽畜、禽蛋、活生水产和蔬果均来自注册供港养殖场和种植基地和加工厂。
 
活家禽的检验检疫
 
  在各种活生食物当中,由于活家禽是会散播足以对人致命的禽流感病毒,有关病毒传播亦不受地域所限故此,我们尤其关注活家禽的检验检疫,鉴于我们与内地关系密切,人流物流频繁,如我们对禽流感防控稍为掉以轻心,内地与香港均会受到影响。
   
  过去十多年,我们和内地当局建立了严格的禽流感监测和防控措施。除了在活家禽供应链严格执行检验检疫及保持卫生的措施外,本港养鸡场亦于今年初引入由内地研发的新二价疫苗,以提高鸡只对抗H5及H7禽流感病毒。自一九九七年香港爆发禽流感后,本地没有再出现人类感染H5或H7禽流感病毒的个案,足以证明我们的防控措施可有效控制禽流感的风险。
 
制定食安标准
 
  另一方面,本港的食安标准主要参考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或指引,并因应本港市民的饮食习惯作调整,亦考虑不同食物的主要出口地的标准。内地是本港副农产品的主要出口地,两地的食物文化亦较相近,我们在制订本港食安标准时亦加强了与内地的沟通。与国际食安标准对接的好处是没有偏离国际标准,大部份在环球贸易中流通的食物均可以进口本港,在保障本港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时,有助保障本港获得稳定、足够、来源可靠以及多元化的食物供应。
   
  此外,国家积极参与食安相关的国际组织,例如在食品法典委员会下的食品添加剂委员会和农药残留委员会的主席均由国内专家担任主席。特区政府的相关部门一贯派员以中国代表团成员身份,出席与食安相关的国际组织(包括食品法典委员会及世界动物卫生组织)的会议及活动,以紧贴国际间就食安标准及规管方向的发展。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分别从进口、批发和零售层面(包括网上零售商)抽取食物样本,进行化学、微生物和辐射检验,以确保出售的食物符合法例要求及适宜供人食用。食安中心每年抽取及检测约65 000个食物样本,检测的整体合格率一直维持在非常高的水平。二○一七年的整体合格率为99.8%。
 
香港与内地合作
 
  多年来,香港与内地建立了很紧密的合作关系,例如透过粤港、深港、泛珠、沪港、京港及闽港合作会议,以及香港、澳门、广东、深圳、珠海五地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与食品安全控制会议,加强技术及操作层面的交流及协作,合作范畴包括就食安标准交换意见、食品安全风险交流、食安事故通报、信息共享、技术合作、应急处置以及人才培养合作。
   
  政府化验所亦一直与国内的相关机构进行技术交流。我们亦期望在食品安全方面进一步与广东省合作,共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公共卫生
 
  香港现时的人口为七百多万,是世界上其中一个人口最密集的地方。加上居住环境狭窄,我们必须为公共卫生把好关,以保障市民大众的健康。参考世界其他大城市的大型公共卫生事件,有由非人为因素造成,例如流感大流行或其他突发传染病;或由人为因素引致,例如辐射和核事故等。
   
  卫生署辖下的卫生防护中心自二○○四年成立至今,一直肩负起预防及控制传染病及其他危害公共卫生的使命。中心近年积极完善了在本港发现、评估和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大型传染病
  
  在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变策略及其防控措施方面,卫生防护中心采取以下六个原则减低传染病对市民健康的威胁 ,包括 (a)减低人类感染风险;(b)及早发现;(c)迅速应变;(d)紧急准备;(e)风险沟通;以及 (f)促进与内地及国际卫生机构的协作。
   
  在准备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上,卫生防护中心为具大流行特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的传染病,如流感大流行、中东呼吸综合症、埃博拉(伊波拉)病毒病和寨卡病毒感染等制订了准备及应变计划。这些计划包括三个按风险分级的应变级别,即 (a)戒备级别;(b)严重级别;以及(c)紧急级别。这些应变级别列明按分级的指挥架构及行动,让不同政府部门和相关机构得以协调,按议定的机制采取行动,以期减低传染病对本港公共卫生的影响。
 
辐射和核事故
 
  为应对各种的辐射和核事故,例如核电厂和访港核动力船只可能发生的意外、辐射和核武攻击,以及其他境内的突发情况,保安局除制订具针对性的应变计划,亦不时举行演习,加强应变能力。当中,卫生署负责提供专业意見,评估輻射泄漏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影响,并建议应采取的防护措施,以消除或尽量减少对人体的危害。
 
口岸卫生防护工作
 
  卫生署亦已就口岸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制订工作指引及应急应变措施,并在参考由保安局所编制的相关应变计划后,制订了卫生署适用的「生物袭击事件应变计划」。该应变计划详述在社区发生生物袭击时卫生署应尽的各项职责。
 
定期演练
   
  我们亦会定期就公共卫生不同范畴进行演习,测试应变计划。演习有助检讨应变计划的可行性,并加强各政府部门的协调。卫生防护中心于二○○四年成立至今,一共进行了24次演习,涵盖各类可能在港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包括流感大流行等传染病,以及涉及生物物质的事件。
 
医疗应急
 
  香港的卫生安全亦包括医疗应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负责在发生紧急事故时提供紧急医疗服务。当有重大事故发生时,医管局总办事处将启动重大事故控制中心,与参与紧急救援的其他政府部门保持密切联络,统筹内部应对措施,收集并发放有关内部应对和伤者收治的最新情况。
 
应急救援
 
  举一个实例,今年二月十日傍晚,在大埔公路发生双层巴士翻车的严重事故,造成19人死亡,超过60人受伤。事故当晚,医管局总办事处启动了重大事故控制中心,与各参与紧急救援部门和医院保持紧密联系和协调。因现场有大量被困和重伤伤者,威尔斯亲王医院和大埔那打素医院各派出一支紧急医疗队伍到现场协助分流和救治伤者。事故中,共66名伤者被送往12间急症室接受治疗。在评估送院伤者数目和情况后,8间参与收治伤者的医院也启动了灾难辅导组,为伤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援服务。
 
境外救援
 
  除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地紧急事故应变方面的工作外,医管局过往也曾应保安局及食卫局要求,派队参与海外紧急应变行动。二○○八年五月十二日,四川省汶川发生特大地震,数百万家庭失去家园,69 000多人死亡,370 000多人受伤。医管局在地震发生后第三天即派出一支初步评估队,到成都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做初步实地评估。此后,医管局先后派出四支医疗队共56名医护人员前往成都参与救援行动,并运送超过300箱医疗物资为灾区提供医疗服务支援。及后,医管局于二○○八年十月成立四川重建项目计划小组,就四川复原及医疗康复设施的重建向特区政府提供专业意见,并支持特区政府推行在四川的医疗康复设施重建项目,当中包括33个医疗卫生设施,一个省级核心康复设施和一个远程医疗网络平台。
   
  医管局内部针对不同事故性质,制订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同时,我们也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应急演练和交流,从而加强机构应对重大事故的准备程度和能力,以更好地服务市民。
 
与内地及其他地区签订应急协定
 
  我们亦与邻近地区协作,共同应对有关疾病及重大突发事件的威胁。香港早于二○○五年已和内地和澳门签署了《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的合作协定》,加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的资讯通报、应急处置的协调联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技术、培训及科研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三方并于二○一五年续签有关合作协议。
   
  此外,广东省与香港及澳门于二○一八年一月签署《粤港澳大湾区卫生与健康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加强大湾区卫生与健康交流合作、提高卫生服务品质、完善创新合作机制、推动重大合作平台、重大合作专案建设及合作政策规划。有关协议对推动大湾区公共卫生及医疗合作发展提供重要基础。
   
  在国际层面,为应对有关威胁,香港致力实践《国际卫生条例(2005)》。该条例是世界卫生组织所有会员国为实现全球卫生安全作出共同努力而达成的一项协议,规定了在口岸采取的特定措施,藉以遏制向邻国传播健康危害,并防止采取不必要的旅行和贸易限制措施,尽量减少对国际交通和贸易的干扰。为符合《国际卫生条例》及提升我们在法律上应对预防及控制疾病的能力,我们在二○○八年通过了《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香港法例第599章)。在港口卫生措施方面,卫生署一直于各海陆空口岸执行健康监察措施。若发现怀疑传染病个案,卫生署将会转介至医疗机构作进一步检验及诊治。此外,卫生署亦定期巡查各出入境口岸及跨境交通工具的卫生情况,以确保旅客的健康。
   
展望将来
 
  特区政府深信,食安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食卫局与食安中心会继续努力,适时更新本港的食物安全标准,按风险为本的原则抽检进口本港的食物,以及与内地及其他食物入口地当局保持紧密联系及合作,保障本港食物安全。
   
  除食物安全外,特区政府亦会透过卫生署和医管局积极加强公共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的准备和工作,以应对日益复杂和须快速应变的公共卫生问题。短期内,特区政府将有三个新的出入境口岸相继落成启用,包括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以及莲塘/香园围口岸。卫生署会致力确保新口岸符合《国际卫生条例》对口岸能力的要求,并于新口岸执行各项港口卫生措施。此外,于刚过去的第十七次粤港澳防治传染病联席会议,粤港澳三方同意于将来定期举办三地联合公共卫生演习,以促进三地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方面的协调及合作。作为应急准备工作的一部分,卫生署联同医管局会参与定期跨部门演习,以确保各相关单位在重大公共卫生紧急事故发生时熟知既定的程序,并能履行职责及任务。

总结
 
  展望将来,食卫局将继续致力确保本港的食物及卫生安全。多谢各位。
 
2018年4月15日(星期日)
香港时间13时45分
即日新闻  

图片

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四月十五日)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香港硏讨会上,讲述食物及卫生局如何确保食物及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