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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设立警察操守资料库议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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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设立警察操守资料库」议案的总结发言:
   
主席:
 
  多谢议员的发言。
 
  郑松泰议员的原议案,指「被定罪及遭免职的警员或会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这一个形容不但夸大、哗众取宠,更挑拨社会对立。我首先必须指出,每年因定罪而遭免职的警务人员,是一个少的数目。由二○一五年至二○一七年,平均每年因定罪而遭免职的警务人员是11位,占整个警队的0.00037。而警方对警务人员违法的行为,虽然只占少数,但都不会容忍的,会严肃查处。
 
  在政治中立方面,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的时候,都坚守政治中立的原则。刚才我在开场发言的时候都指出,《警察通例》规定,除非在若干特定的情况下,警务人员不可以参与政治活动,以免影响他们执行职务及市民的观感。我们的制度已经有清晰和严格的要求,确保警务人员保持政治中立。
 
  近年,社会气氛趋向政治化。有些人因自己的政治立场,每每扣上帽子,动辄声称警方的拘捕有政治目的,无视被捕者的行为本身是违反法律。这些指控是政治的宣泄。警队是一个专业执法部门,职责是维护法纪。警方对所有违法行为都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所有市民,执法不论阵营、不论政治倾向。警方只会在有人违反法律的情况下才按法律作出拘捕。事实上,在被捕及定罪的人中,不时都有支持政府立场的人,亦有反对政府立场的人,这正正代表警队的执法公正、不偏不倚。至于所谓「警方打压社会运动」、「胡乱逮捕及起诉」等等批评,是不顾事实的随意指控。被捕人士的政治立场绝对不是提出检控考虑的原因;检控与支持或反对政府或其他立场无关,检控纯粹是针对犯法行为。参与公众活动的人士都必须守法。若有违法的行为,须负上法律责任。所有控罪都会按照律政司《检控守则》作出。
 
  刚才的发言中,有议员要求改变现时处理投诉警察的制度,亦有信任和支持现有制度的。主席,现行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是一套公平、公正的安排,能确保公众对警队成员的投诉得到有效的处理。事实上,我们过去已就投诉警察制度进行了不少的讨论。投诉警察制度在各地都按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而设定,没有一个单一的世界制度。有些地方由警队专责部门负责调查及处理所有投诉、有些地方设有独立调查投诉机构,亦有地方采纳类似香港的两层投诉架构。各地均会按自己的特定情况,制定适合的机制。议员提出的议案,无视本地制度的成效,虽然有调查显示香港的制度获大多数人表示满意,仍被形容为「不值得信任」,这一种说法是不公平、不公正的。
 
  对于议员质疑投诉警察课「自己人查自己人」会包庇同僚,我理解这个看法的出发点,但现行的独立监警会,正正是要确保调查是公平公正和全面的。监警会成员来自是社会的独立人士。有直系亲属为警务人员的人士,不能成为监警会委员,确保所有委员都会独立监察每一宗调查个案。每宗须汇报投诉的调查档案及报告,都全部交予监警会审阅。在《监警会条例》下,监警会有法定权力,可要求投诉警察课提供更多资料,可会见证人,甚至发还个案重新调查等等。每年警队都有主动检控违法的警务人员,这都表示警队是有决心和意志处理自己的内部问题。我重申,投诉警察课的运作独立于其他警务单位。该课人员大都曾受刑事侦缉训练,具有丰富的刑事调查知识、技巧及经验,有能力处理不同的投诉个案,包括涉及刑事指控的个案,所以该课可有效地调查所有个案,特别是涉及刑事指控的案件。
   
  有议员关注监警会没有调查权力,会削弱了投诉警察制度的可靠性。这一点,政府在过去已多次説明,《监警会条例》为香港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提供了有力的制衡措施,使监警会可充分发挥它的监察功能。现时有关投诉的调查由投诉警察课专业的调查员调查,而监警会负责覆核须汇报投诉的调查报告,可以提出质询,要求重新调查及作出系统或政策上的建议。在二○一六/一七年度监警会向投诉警察课提出质询或建议的数字为994项,当中574项获投诉课接纳,其余则经由双方讨论后,由投诉警察课满意解释及解决。这正正反映投诉警察课的现有制度行之有效,有独立性、有责任性及完整性,能确保公众对警队成员的投诉得到公平公正处理。
 
  为加强市民对两层投诉警察制度的信心,投诉警察课近年不断提升透明度,包括推行数码电话录音系统,以载录投诉警察课人员与投诉人、被投诉者及证人所有有关投诉调查的电话谈话内容,以及在投诉警察课安装闭路电视及录影设备。监警会亦积极透过不同途径,包括到访各区的扑灭罪行委员会、学校,以及与关注团体保持联系,向持份者及公众介绍监警会的职能,进一步加深市民对两层架构投诉警察制度的了解。这些措施均有助监警会继续保持高透明度,加强市民对其独立运作及公平公正处理投诉的信心。
 
  主席,正如我在开场发言所说,警方明白公衆对警务人员的操守有很高的期望。警队本身高度重视人员的纪律和操守,并在「教育及培养诚信文化」、「管治及监察」、「惩治及阻吓」和「融入及支援」四个方面,积极及持续推行诚信管理工作。例如,警队在入职及在职训练课程、晋升遴选面试,以及「实践价值观」工作坊,均加入诚信管理元素,要求人员无论如何均必须对个人诚信和操守时刻保持高度警惕。此外,警队已增强前线督导人员在调查方面的训练,令有关人员能就涉及诚信问题的个案进行严紧的刑事调查及纪律覆检,并且加强推广「个人再融入计划」,向曾涉及诚信问题的警队成员提供更适合的支援及辅导。警方管理层不断提升诚信管理,把它做得更加有针对性。
 
  主席,警队拥有近三万名纪律人员,而每年因定罪而遭免职的正规警务人员占整体的0.00037。绝大部分警务人员不但严守法纪,更不断为治安努力和贡献。香港的警队是一支专业、优秀、廉洁的队伍。警队会继续巩固及奉行诚信、公正、无私和专业精神等各方面的核心价值观,去持续加强市民对警务人员执行职务的信心与信任。
 
  郑议员的动议,将0.00037极少数犯罪的警务人员,负面标签警队,无视警队为治安所作的努力及付出,丑化一直为香港低罪案率作出贡献的警队,歪曲他们为「香港社会治安的隐患」。我反对他的做法,反对他的观点,反对这个立场,所以我反对他提出「设立公开资料库」的动议。涂谨申议员的修正案批评警队滥权,要求设立独立于警务处的投诉警察课,要求改变现有监警会的制度。我认为他的观点以偏概全,无视现时两层投诉警察制度的成效,无视监警会本身的独立性和法定性。因此,我恳请议员反对郑议员的原议案及涂议员的修正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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