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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保安局局长就设立警察操守资料库议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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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四月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设立警察操守资料库」议案的开场发言:

主席:

  香港多年来整体治安情况保持平稳,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二○一七年香港的罪案率是每十万人有758宗罪案,是自一九七一年以来的新低。能够有这么良好的成绩,警队的贡献,特别是前线警务人员的努力,是有目共睹的。相信广大市民都会认同,警队是一支高效和专业的队伍。

  警队的纪律人员编制有二万九千多人,厉行严格的诚信管理,以及行之有效的纪律处分制度。过去三年每年平均因定罪而遭免职的人员为11人,占整个警队的0.00037。郑松泰议员的原议案将这极少数的人员,说成是「社会治安的隐患」,我无法认同。这个说法夸张,将保护市民的警队歪曲成市民的敌人,是挑拨社会的对立。

  郑议员的原议案及涂谨申议员的修正议案亦提到警方滥权。我认为这是一个容易提出但亦很容易被夸大的指控。警方的工作受到法例规管,也受到多方面、多方位的监察,包括市民、立法会、传媒、政府内部及警队部门本身等。警方内部有全面的管理制度、行动指引及守则,去规管执行职务的种种细节。此外,香港有独立的司法制度,警方也有行之有效的纪律处分机制,这一切都可以防止和处理人员作出不当行为。事实上,过去三年投诉警察课接获的投诉个案中,投诉警务人员「滥用职权」的案件是属于少数,平均只占整体的两至三个百分点。

  警方高度重视警务人员的纪律和操守。警方要求其人员不论职级高低,不论是值班或休班,都必须时刻保持严格的纪律和操守。警务人员与所有市民一样,必须遵守法律,并且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及承担后果。警队管理层对警务人员所有违法行为,不会姑息。就所有违反法例或纪律的个案,警队都公平公正、严肃地作出调查,如有违法会依法处理,绝不偏私。如警务人员违反《警察(纪律)规例》(第232A章)及《警察通例》,又或者公务员相关规例,警务处会按照机制去作出调查,并会因应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纪律行动或采取甚么纪律行动。

  事实上,警队非常重视警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并早于二○○九年制订了「诚信管理综合纲领」,透过四管齐下的方针,即「教育及培养诚信文化」、「管治及监察」、「惩治及阻吓」和「融入及支援」四个方针,去推广人员正直及诚实的品格。警队现时有三个层次的恒常委员会负责推行诚信管理。在最高层,是由副处长(管理)担任主席的警队诚信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廉政公署三名助理处长,负责制订及评估诚信管理策略。另外,诚信管理统筹委员会及单位诚信管理委员会,则分别负责协调上述工作及在总部单位和各警区推行有关措施。

  现今市民对警务人员的操守要求日高,警方亦也不断提升诚信管理的工作。除了既有的三层委员会,警队于二○一七年二月成立由一名助理处长担任主席的诚信管理特别工作小组,探讨警队诚信管理的效能及寻找强化方案。诚信管理特别工作小组已就三个范畴进行研究,即是「诚信教育」、「及早介入涉及诚信及不符合警队价值观的行为」,以及「特定岗位风险管理」,工作小组已向警队诚信管理委员会提交建议。警队相关部门现正安排落实该等建议的细节。

  原议案指投诉警察课和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未能以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处理个案」。这个指责有欠公允,我绝不认同。现时的投诉警察制度是有效及有独立监管的,并且有清晰的法律基础。制度的第一层是负责接收及调查投诉的警队投诉警察课。虽然投诉警察课是由警队人员组成,但它的运作独立于其他警队部门。制度的第二层是法定及独立的监警会。《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香港法律第 604 章)(《监警会条例》)清楚订明监警会的角色、职能和权力。监警会的28位委员及属下110位观察员都来自社会不同界别的人士,完全独立于任何政府部门。监警会负责观察、监察及覆检投诉警察课处理及调查的投诉;观察员负责观察投诉警察课的工作,并且向监警会汇报该课进行的会面及证据收集是否公平公正。

  在两层的投诉处理机制下,投诉警察课完成每一宗须汇报投诉的调查后,必须提交详细调查报告供监警会审核。监警会如对调查结果有任何疑问,可根据《监警会条例》要求投诉警察课澄清或提供更多资料,亦可以会见相关投诉人、警务人员及证人。监警会更可要求投诉警察课重新调查或更改调查结果分类,以及向警务处处长和行政长官提供意见和建议。过去三年,须汇报的投诉警察数字及监警会处理的个案持续下降。在二○一四/一五年度,监警会共接获2 159宗新个案的调查报告;在二○一六/一七年度,这个数字下降至1 567宗,下跌了约27个百分点,趋势是正面的。

  修正议案提到监警会的透明度。监警会是一个独立的机构,恒常举行公开会议,每年发表季度刊物、年报,举办记者简报会及与传媒保持沟通接触,一直以高度透明的方式运作。监警会于二○一七年委托独立机构进行的公众意见调查,显示受访者对监警会的信心净值上升,大部分人即五成半对监警会的工作表示满意(满意度评分亦上升,为60.5分),反映大部分人对监警会的工作是认同的。

  涂谨申议员在修正议案中促请警务人员恪守政治中立及公正的原则。警队一向奉行政治中立的原则,执行职务时,只考虑有关行为是否犯法,无论涉案人士的背景为何,警方都会一视同仁,以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的态度来执行职务。《警察通例》订明,警务人员应经常避免参与任何足以影响他们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误会会影响他们公平执行职务的活动。根据有关规定,除非在若干特定情况下,警务人员不能参与政治活动,例如政治团体的政治活动、公开发表政治言论、派发政治刊物、为任何候选人的政治观点或竞选政纲宣传或辩护、为政治团体拉票或助选等。警务人员一直严格恪守上述的政治中立原则,专业地执行职务。

  主席,香港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违法者会得到应有的惩罚,守法的市民会得到应有的保障。无论站在法庭面前的人身份为何,法官都会按证据和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裁决。

  警方是主要的执法机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之下,警务人员如果违法,要面对法律裁决。警方不容许任何人员贪污渎职以及违法,并一直坚守以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方式处理所有违法或违纪人员的个案。在现有的法律制度以及警队严格的内部纪律处分制度之外,设立所谓的「违规警务人员公开资料库」的建议毫无必要,是一个为负面标签警队的搅作,罔顾警队每天为市民服务,为香港低罪案率作出大量工作的努力,罔顾他们使香港继续成为世界上最安全城市之一所作出的贡献。

  香港警队为治安不断努力,我反对以偏概全,我反对原动议及修正动议的建议。

  主席,我会在各位议员发言后,再作回应。

  我谨此陈辞。
 
2018年4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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