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将审议《2017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
*****************************
下稿代立法会秘书处发出:
 
  立法会星期三(四月十一日)上午十一时三十分(或紧接上午十一‍时举行的行政长官质询时间的会议之后)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举行会议。在会议上,《2017年印花税(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将恢复。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交付全体委员会。法案经全体委员会审议后,若全体委员会的报告获立法会采纳,法案将进行三读。
 
  《2017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亦将恢复。法案若获得议员支持及通过二读,将会交付全体委员会。法案经全‍体‍委‍员会审议后,若全体委员会的报告获立法会采纳,法案将进行三读。
 
  《2018年税务(修订)(第2号)条例草案》将会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和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法案方面,《2018年海员俱乐部法团(修订)条例草案》亦将提交立法会作首读和二读,有关的二读辩论将会中止待续。
 
  议员议案方面,黄定光将根据《释义及通则条例》第34(4)条动议一项拟议决议案,议决把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会会议省览的《2018年差饷(豁免)令》的修订期限延展至二○一八年五月九日的会议。
 
  易志明将提出一项有关推动电动车普及化的议案,内容为:‍「鉴于全球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日渐提高,而燃油车的排放是空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多个国家包括中国、挪威、德国及英国等的政府已宣布将于二○二五年后相继禁售燃油车;同时全球最大的汽车生产商已表示会在二○五○年全面停止生产燃油车,而多家汽车制造商亦已表示会投放更多资源研发新一代的零排放电动车,由此可见生产电动车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大方向;特区政府于一九九四年起豁免电动车之首次登记税,至今已超过二十年,但截至二○一七年八月底,‍全港只有11 033辆电动车,占全港已登记之车辆总数百分之一点三,成绩未如理想;为进一步推动电动车普及化,本会促请特区政府:‍
 
(一)全面检讨推动电动车的政策,并制订阶段性的推动目标;
 
(二)修改《建筑物条例》的相关条文,以强制所有新建之商住楼宇内的车位,必须提供充电设施,供电动车充电之用;
 
(三)检讨电动车的充电配套设施,包括研究于现有政府物业及公营房屋的停车场、路旁泊车位及公众停车场添置电动车充电设施;
 
(四)因应已登记的电动车将相继更换电池,尽快制订废汽车电池回收和处理的机制,以避免该等含有毒物质的电池被弃置于堆填区,严重祸害环境及生态;及
 
(五)推动专上学院开办电动车的设计、科研及维修等课程,为电动车行业培训人才,从而协助香港发展电动车或电动车配件的产业。」

  梁继昌、莫乃光、卢伟国、许智峯、容海恩、陈克勤、陈淑庄和何君尧将分别就易志明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郑松泰将提出一项有关设立警员操守资料库的议案,内容为:「近年不时有值班警员及休班警员干犯刑事罪行,包括盗窃、风化、暴力、诬告及贪污等,而被定罪及遭免职的警员或会成为社会治安的隐患,令市民更加担心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另一方面,不少市民向投诉警察课及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投诉警员滥权,但有关部门均未能以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方式处理个案;就此,本会要求政府设立警员操守资料库,供大众查阅各警员的过失和被投诉的资料。」

  涂谨申将就郑松泰的议案提出修正案。

  在会议上,议员亦会就不同政策范畴向政府提出二十二项质询,其中六项要求政府作口头答覆。
 
  公众人士可透过立法会网页(www.legco.gov.hk)索取上‍述会议的议程。谨请注意,有关的议程可能会作出修订,请参阅立‍法‍会‍网页内关于是次会议议程的最新情况。
 
  欢迎市民在立法会综合大楼会议厅公众席旁听会议;如欲预留座位旁听会议,可在办公时间内致电3919 3399。市民亦可透过立‍法‍会网页的「网上广播」系统,即场收看或收听会议。
 
2018年4月9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35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