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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初步构思与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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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博士今日(三月三十日)下午出席香港赛马会「同心同步同乐日」后,就取消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制度下的「对冲」安排的初步构思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局长,现在新方案雇主供款不够覆盖(雇员)离职补偿的话,可以用「划线」之后的供款「对冲」,这样对雇员来说是否会令他们有「蚀」的情况出现?「埋单潮」方面,现在的方案如何可以避免出现,对雇主来说是否首几年解雇他(雇员)会有「着数」?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第一,我们应该可以这样看,整个现在(取消强积金「对冲」安排)的初步构思,无论如何,因为取消「对冲」后,雇员一定得到更多,雇主无论如何都要付出多些。这个数目很简单,当雇主付出多了,政府又会「落水」,现在初步构思是172亿元,所以雇员当然拿多了。不过在我们设计这个初步构思的时候,都要思考雇员、雇主本身的关系。如果我们取消「对冲」之后,我们当然不希望对雇主有大影响。否则,如果雇主做不成生意,对雇员都是一个唇亡齿寒的关系,所以两者是息息相关的。所以有些事情我们都希望,既可以作为改善日后长远的退休保障,取消「对冲」,而同时亦可以帮助雇主过渡。
 
  至于第二个问题关于会不会有一些「炒人」(解雇)的情况,当然在正常的运作员工都有流动,不过在整个初步构思中,整体设计都考虑到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就业保障。换言之,我们的设计,只要雇主明白、知道这些数目是如何计算,就会知道原来他提早结束雇佣合约,结果他会要付出更多。当然如果有雇主不介意付出多些,那即是雇员会得到多些。不过我亦不希望有这个所谓「炒人」的情况出现。
 
  这个(初步构思的)设计,我站在这里不能够很技术地解明给大家听。大家真的要理解初步构思如何令雇主在计过数后就知道,原来若他能够尽量保留现有的员工,对他在资金付出上是最「着数」的,差不多每一个环节的设计都要考虑这个因素。
 
记者:如何计算出越早「炒人」就越没有「着数」?大家都比较关注。另外就是政府常常都说愿意「落水」深一些,即补贴期限、补贴金额有没有上限?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我觉得站在这里答这个问题比较难,因为如果背后有一个黑板让我能够写出来,将数目计出来,大家就会明白了。不过我尽管尝试讲解其中一个元素。
 
  (初步构思的)其中一个元素,本身就是设计核心的一部分,就是「划线」。「划线」即是说在修改有关法例(取消「对冲」)生效日期之前和之后处理有所不同。在生效日期之前的雇员所享有的遣散费或长期服务金(长服金)就以当日「划线」,以当日他的薪酬和计算之前的年资,成为他当时可以拿到的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通常就会以那张「硬照」去做,即这笔数目已在当日冻结了。这个做法最重要的,就是如果大家熟悉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就知道是在离职当日的工资计算遣散费和长期服务金。如果这一日是在生效日期之后几年,一般来说薪酬会较高,当薪酬高了,如果乘以整个年资的话,数字就会较大。但在生效日期时影那张「硬照」的数字就会较小。换言之,你(雇主)解雇他(雇员),你没有任何「着数」,因为你已知道那笔钱的数目。如果不是的话,如果我们不影一张「硬照」,日后以雇员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生效日期前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金额的话,就会对雇主构成一个未知之数。换言之,雇主在生效日期时都不知道日后结束雇佣合约时,期间涉及的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有多少,因为都不知道雇员什么时候离职,和当时的工资多少。简单而言,免除这个未知之数,可减低了雇主的风险。
 
  我用了这么多时间,不知道大家是否听得明,不过这是一个计数的问题。我希望,因为始终「对冲」的问题,要相当熟悉劳工法例,了解在何情况下给与不给,才会明白有关设计。所以我希望雇主--因为很多时候雇主不是自己计数,而是辖下管理人员计的--所以我希望雇主知道了、明白了这初步构思,便知如何没有任何理由、动机或好处裁员,所以这才能保障员工。
 
  我们不想一方面为雇员长远的退休保障而取消「对冲」,但同时构成对雇员一些利益的损害。所以初步构思的目标都是保障雇员。当然,有部分的设计是保障雇主。为何要保障雇主?因为任何雇主若没有钱付,结果可能陷于财困,甚至可能结业,结果雇员都是没有了工作。所以这个在设计上,我们同时要考虑到如何帮助雇主。
 
记者:现在方案很复杂,很难消化,会否因而令人很难给意见?未来会如何争取商界支持?另外想问刚才提到,「划线」后雇主的强积金供款都可以用来「对冲」「划线」前的遣散费和长服金。这个方法雇员是否真的会「蚀少少」?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当然,这个方案因为要尽量设计到公平,又要平衡雇主、雇员的利益,使雇员就业受到保障,所以设计上的确有点复杂。尤其当我们思考,如何有效帮助中小企时,所以我们设计了所谓第二层的保障。第二层保障如何发挥作用?大家就要明白专项储蓄户口的运作,即要明白第二层保障如何,如何帮助雇主又可以帮助员工。
 
  未来我会与不同商会、不同劳工团体再沟通,了解他们的问题和看法。我相信在这些接触中,都会尽我们的努力讲解,令他们明白。
 
  我回答刚才问题第二部分。整个项目对雇员一定有利,但是否需要有小部分(设计)都要照顾到雇主?因为事实上正如刚才回应的问题,实在对雇员有几重得着。首先得着是减少了雇主对雇员可能裁员的可能。第二,如果不这样做,强积金的行政费用会增加。主要的原因是,如果不这样做,我们忽然间就会多了280万个(强积金)户口,作为处理取消「对冲」日后的安排,这就会增加强积金制度的行政费用,这个整体而言对雇员都是不利的。所以简化了工作,令成本减低,会有利于雇员,而其就业保障亦会较好。
 
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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