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立法会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7年医生注册(修订)条例草案》第二项辩论发言全文(一)(只有中文)
**************************************************
主席:
我动议讲稿附录我的修正案,以修正第1、3、4、6、7、13、18、22、23、24、29、30、31、34、35、39、41、44、51、54、55、63、74、76、78及80条,以及删去第81及82条。
就第4条及相关条文的修正案是因应法案委员会的讨论及谘询相关持份者后达成共识而提出的。
第一,香港医务委员会(下称「医委会」)的组成方面,我们建议—
(a) 由香港医学专科学院(下称「医专」)提名及行政长官委任的两个席位维持不变;
(b) 将卫生署及医院管理局(下称「医管局」)提名的席位各减少一个,腾出的两个席位,由医专按照其规例或程序由医专院士提名并选出;及
(c) 卫生署及医管局会由卫生署署长或其代表和医管局行政总裁或其代表担任当然委员。
第二、就代表病人组织的业外委员在剩余任期少于一年时出席空缺时,修订由食物及卫生局常任秘书长(卫生)代替医委会根据业外委员的提名委任代表病人权益人士作出替补。
其余的修正案,是一些技术性或行文修订,以及因应立法会法律顾问的意见就投诉处理及纪律研讯程序和过渡性安排提出的修订。
我们恳请委员支持通过。
完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0时53分
香港时间20时5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