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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三题:南生围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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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为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梁志祥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答覆:

问题:

  据报,元朗南生围是候鸟主要的觅食及栖息地,在那里栖息过夜的鹭鹚占后海湾鹭鹚族群的三至六成。南生围于过去数年多次发生火警,而最近一次于本月中发生。该宗火警因起因有可疑而被警方列为怀疑纵火案。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本月中在南生围发生的火警历时17小时才被扑灭,而有市民认为该灭火行动的速度太慢,消防员在该次灭火行动中遇到什么困难,以及消防处有否因应该地点有高生态价值而加派消防员到场灭火,以期减少火灾对南生围生态的破坏;若否,原因为何;
 
(二)鉴于有市民指出,南生围在过去数年多次发生火警及被人砍伐树木,显示政府保育高生态价值土地的政策及措施有所不足,政府会否考虑收回生态价值极高的私人土地及向受影响的土地业主及渔民作出合理赔偿,并制定专项法例加强保育该等土地;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除了警方正对南生围于本月中发生的火警进行调查外,其他相关政府部门有否就南生围多次发生火警进行跟进工作,包括研究该等火警对该区的生态价值、环境及候鸟的影响、制订灾后复修计划,以及防止南生围被纵火;若有,详情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梁志祥议员的质询,经征询保安局、消防处、警务处和渔农自然护理署(渔护署)的意见后,我综合回覆如下:
 
(一)及(三)就二○一八年三月十二日南生围发生的山火,消防通讯中心当日下午三时多接获报告,并调派一辆消防车到现场。消防人员在约16分钟后到达,其后再增派两辆消防车到场协助扑救,并要求政府飞行服务队派直升机到现场投掷水弹协助灌救。

  当日火场的面积约7.5公顷,周围环境满布超过一米高、长得非常茂密的芦苇草,令火势迅速蔓延。加上涉及山火的芦苇草生长于湿地上,消防人员须将下半身陷入湿地之中扑救,减慢前进速度,并增加灭火行动的危险性。

  事发当晚约十一时许,大部分涉事范围的山火已被救熄,但由于山火涉及范围广阔,为确保现场的火种完全被救熄,消防处翌日(即三月十三日)约早上七时,再次联同政府飞行服务队进行勘察及灌救,扑灭余下火种,防止死灰复燃,最终在早上八时十五分宣布已将山火完全扑灭。

  在这次山火中,消防处总共调派了八辆消防车,及出动42名消防员灭火。消防处在每宗灭火行动中,均会视乎风险评估及灭火行动策略,在人手及资源上灵活调配,并在有需要时,要求政府飞行服务队派直升机到现场投掷水弹,协助灌救。

  由于三月十三日下午接近三时,南生围再次发生山火。根据现场搜集的证据,消防处怀疑起火成因有可疑,已将两宗山火一并交予警方调查。目前,警方已将案件暂列为纵火案跟进,暂时未有人被捕。

  渔护署在是次事件后立即到南生围实地视察,发现受山火影响的地方包括塘壆草被及芦苇丛。幸而火灾后仍观察到多种雀鸟,包括黑脸琵鹭、鹭鹚及栖息于芦苇丛的雀鸟仍然在南生围觅食或栖息,渔护署暂时未见火灾对南生围的生态造成显著或长远的不良影响。

  受影响的芦苇及草均是生长迅速的植物,相信在今年雨季开始后便会重新生长,毋需进行人工复修工作。渔护署会继续密切监察南生围的情况,以评估火灾对南生围的生态影响。渔护署、消防处及警务处亦会加强在该区的巡逻。

(二)政府在二○○三年就自然保育政策进行谘询时,曾深入探讨应否使用公帑回购有保育价值的私人土地,结论是政府应维持一贯政策,即不应单为自然保育用途而收地或赔偿,原因是这收地方法须动用大量的财政及/或土地资源,故难以持续使用来处理具保育价值的私人土地。此外,收地过程亦会牵涉影响私人土地业权等复杂议题。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改变这项既定政策。

  政府在二○○四年推出「新自然保育政策」,在尊重土地拥有人产权的原则下,以切实可行的方法,加强保育在私人土地上具重要生态价值的地点。政府选定了12个须优先加强保育的地点,其中生态价值排行第九的是「拉姆萨尔湿地以外的后海湾湿地」,这个地点的范围包括南生围。政府在这12个须优先加强保育的地点推行「公私营界别合作计划」及由环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环保基金)资助的「自然保育管理协议」计划(「管理协议」计划),透过提供经济诱因,以鼓励土地拥有人、非政府团体以及私营机构共同参与自然保育工作。政府在二○一一年检讨该两项计划,并作出了一些优化安排。现时,环保基金支持七个「管理协议」计划,分别位于凤园、塱原及河上乡、拉姆萨尔湿地、拉姆萨尔湿地以外的后海湾湿地、西湾、荔枝窝及沙罗洞。我们会不时检视有关政策和措施的推行情况和成效等,在有需要时会再检讨。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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