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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邀请相关团体/人士及公众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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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发出:

  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委员会)今日(三月二十八日)展开工作,并正邀请相关团体/人士及公众从安全角度就香港专营巴士的营运和监管事宜提供意见。

  正如行政长官在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宣布,委员会是鉴于二月十日在大埔公路发生的致命交通意外,以及近期发生涉及专营巴士的严重事故而成立,旨在全面检视专营巴士的营运和监管事宜,并提出建议以确保本港的专营巴士服务安全可靠。行政长官已委任伦明高法官为委员会主席、欧阳伯权及罗康锦教授为委员会成员。

  在委员会展开工作的同时,主席亦发表一份声明,简述委员会未来的工作事项。委员会现正邀请获识别的相关团体/人士于二○一八年四月十七日前,就专营巴士在现行法律框架、专营权和其他相关合约规定下现时的运作及管理模式提供书面意见。有关团体/人士获邀请提供的书面意见包括有关专营巴士的监管及监察制度,特别是由运输署发出或经其同意的指引及/或守则。委员会亦邀请大埔公路交通意外及其他近期发生涉及专营巴士的严重事故的乘客和死伤者家属,以及其他公众人士于二○一八年四月三十日前向委员会提供书面意见。

  委员会或会邀请提供了书面意见的团体/人士向委员会提供口头意见。

  书面意见可以下列方式提供:

邮递:  香港金钟金钟道66号
     金钟道政府合署21楼
     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秘书处
       (请于信封上注明邮件为书面意见);或

传真:  3104 0254(请于首页注明文件为书面意见);以及

电子邮件:secretariat@irc-bus.gov.hk(请于电子邮件的标题注明邮件为书面意见)

  提交意见的详细安排亦载于委员会网页(www.irc-bus.gov.hk)。
 
2018年3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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