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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更新网站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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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发出︰

  私营骨灰安置所上诉委员会(上诉委员会)今日(三月二十六日)更新网站版面(www.pcab.hk),加入新增功能,以加深市民对其运作的了解。

  更新的网站版面载列新资讯,包括常见问题及答案,以浅白的文字解释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的程序及规则,如以例子解说根据《私营骨灰安置所条例》(第630章)(《条例》)提交上诉通知书的期限是如何计算。

  更新的网站版面亦方便视障人士浏览,他们可使用合适的屏幕阅读软件或类近的语音电脑程式在电脑或流动装置上快速浏览网页内容。

  就截算前骨灰龛(指于紧接截算时间(即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上午八时)前正在营办、内有已安放骨灰的龛位的骨灰安置所),其指明文书(即牌照、豁免书和暂免法律责任书)的申请应在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至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向私营骨灰安置所发牌委员会(发牌委员会)提交。上诉委员会根据《条例》成立,如申请人或指明文书持有人就发牌委员会或食物环境卫生署署长作出《条例》第84(1)条所述的决定感到受屈并提出上诉,上诉委员会将进行聆讯及作出裁决。发牌委员会根据《条例》第14(6)条拒绝逾期提出的申请的决定,并非可向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的其中一项决定。

  任何人如欲就第84(1)条所述的任何决定提出上诉,须在关于该决定的通知向其发出当日后的21日内,向上诉委员会以书面提交符合指明格式的上诉通知书。
 
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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