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更新选民登记资料四月二日截止
**************
  选举事务处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呼吁已登记选民,住址或其他登记资料如有变更,应尽公民责任,在更改登记资料的法定限期四月二日(星期一)或之前通知选举事务处。合资格而尚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则须在五月二日或之前递交申请。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说:「根据选举法例,选民在提出更改登记住址申请时须同时提交住址证明,以便选举事务处核对选民的住址资料是否正确,从而提高选民登记册的准确性。选民请使用载于附件一的申请表格更改登记资料。」
 
  发言人续说:「为尽量便利选民,如果他们是房屋署(房署)或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辖下公共租住房屋的登记住客,在申请更改登记住址时将获豁免提交住址证明的要求。选举事务处会与房署及房协根据最新的租户记录,核实有关选民的住址资料。至于豁免提交住址证明的详情,以及可接纳的住址证明文件种类和相关安排,请参阅申请表格内的填表须知。」
 
  由于今年更新选民登记资料的截止日期,即四月二日为公众假期,为方便市民提交申请表格,选举事务处将作出特别安排。位于湾仔港湾道二十五号海港中心十楼及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的办事处,会于四月二日上午九时至下午十二时三十分,及下午一时三十分至六时接收市民送交的表格。上述特别安排只适用于四月二日,而该处的办事处于三月三十日(星期五)至四月一日(星期日)复活节假期期间将如常休息。
 
  选举事务处亦提醒巿民,合资格而尚未登记为选民的人士,请在新登记申请的法定限期五月二日或之前登记,以便其登记资料可被纳入今年七月发表的正式选民登记册。凡持有身分证明文件、年满十八岁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资格登记为选民。市民申请登记为选民时,会同时成为区议会(第二)功能界别(俗称「超级区议会」)的选民。新登记申请表格载于附件二。
 
  「除住址外,选民应同时提供电话号码及电邮地址,以便选举事务处在有需要时可以更快、更有效地联络他们,以及以电邮方式收取候选人的选举邮件。」

  发言人说:「巿民可以随时登入『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www.voterinfo.gov.hk),查阅自己的登记资料,或致电选举事务处热线2891 1001查询。」

  选民登记及更改资料的表格,可于选举事务处、各区民政事务处及公共屋邨办事处索取,亦可于选民登记网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载。
 
  巿民除可向选举事务处办事处提交选民登记申请表外,亦可将已填妥的表格邮寄到九龙九龙湾展贸径一号九龙湾国际展贸中心十三楼选举事务处、传真至2891 1180或电邮至form@reo.gov.hk
 
2018年3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1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