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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名协助警方灭罪的巿民获嘉许(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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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十四名协助警方扑灭罪行的巿民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好巿民奖颁奖典礼」上获表扬。

  警务处行动处处长邓炳强在典礼上表示,二○一七年香港的整体罪案数字下降至一九七五年后的新低,是警务人员努力及市民支持的成果。他深信市民均乐意与警务人员互相配合,协助维护法纪。他赞扬各位「好市民奖」得主的勇气、机智和自发性。

  邓炳强感谢香港总商会一直支持这项有意义的活动,鼓励市民向警方举报罪行,挺身作证。他亦感谢扑灭罪行委员会及十八个分区灭罪委员会为打击罪案所作出的贡献。

  透过各得奖者的协助,警方拘捕了逾三十人,他们分别涉及电话骗案、盗窃、抢劫、非礼及贩运危险药物待等罪行。

  本年度的好市民奖得主中,四人同时获颁二○一七年「全年好市民奖」。「全年好市民奖」得主陈子轩、冯嘉恩、香钰棠和叶兆良,于二○一六年十一月,协助警方在香港国际机场拘捕一名持刀抢劫的男子。四人目击该名男子持刀抢劫一间找换店,随即报警并尾随他。警方根据四人提供的资料,迅速拘捕该名男子。该名男子其后因抢劫罪成,被判处监禁五年四个月。

  今期最年长的得奖者为刘汉麟,他与警员合力追截一名抢劫手袋的男子。该名男子其后因抢劫罪成,被判处监禁四十八个月;而今次最年轻的得奖者Khan M Hanif则追截一名盗取手袋的男子,助事主取回财物。该名男子其后因盗窃罪成,被判处监禁六个月。 

  「好巿民奖」由警察公共关系科主办,香港总商会赞助,每年颁奖两次,每名得奖者可获颁发奖状和奖金三千元,「全年好市民奖」得主更额外获颁奖牌及四千元奖金。至今,已有超过四千名巿民获奖。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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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名协助警方扑灭罪行的市民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2017好市民奖颁奖典礼」上获嘉许。图为主礼嘉宾香港警务处行动处处长邓炳强(前排右四)、香港总商会理事余鹏春(前排右三)和扑灭罪行委员会委员罗德慧(前排左四)与好市民奖得主合照。
扑灭罪行委员会委员罗德慧(左)颁发「好市民奖」予刘汉麟。
香港总商会理事余鹏春(左)颁发「好市民奖」予Khan M Hanif。
香港警务处行动处处长邓炳强(中)颁发「全年好市民奖」予(左起)陈子轩、冯嘉恩、叶兆良和香钰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