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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八题:长者医疗券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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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周浩鼎议员的提问和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的书面答覆:

问题:

  长者医疗券计划旨在通过提供财政诱因,让长者选择最切合他们需要的私营医疗服务,包括预防性护理服务,藉以辅助现有的公营医疗服务。现时,每名合资格长者每年获发总值2,000元的长者医疗券(医疗券),而累计总值上限为4,000元。据报,卫生署于过去三年每年接获关于医疗券的投诉按年大幅上升,当中有不少涉及医疗券被滥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每年卫生署(i)接获多少宗关于医疗券的投诉,以及(ii)就多少宗该等投诉展开调查(并按投诉性质以表列出分项数字);

(二)有否研究采取具体的措施,进一步防止医疗券被滥用,以及会否加强监管医疗券计划的服务提供者;及

(三)会否重新考虑提高医疗券累计总值的上限,以免服务提供者利用长者对超出上限的医疗券反正会被作废的心态,成功游说他们胡乱使用医疗券?

答覆:

主席:

  政府在二○○九年推出长者医疗券计划,资助70岁或以上的本地居民使用私营基层医疗服务。自二○一七年七月一日起,长者医疗券计划的合资格年龄由70岁降低至65岁,受惠长者人数增加至约120万人。截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底,超过95万名长者曾经使用医疗券。为确保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已制定了检查及审核措施和程序,并会就接获的投诉进行调查。卫生署会不时检讨及加强监察机制,以防止医疗券被滥用。

  就各部分提问,我的回覆如下︰

(一)卫生署在二○一五年、二○一六年及二○一七年分别接获了24宗、42宗及72宗有关长者医疗券计划的投诉个案,当中涉及计划的适用范围、运作程序、行政及支援服务、怀疑诈骗、不当申报医疗券以及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收费问题。部分投诉个案内容涉及的性质多于一项。就每宗投诉,卫生署医疗券组均会向事主/投诉人作进一步了解,及就事件作出适当的跟进。

(二)及(三)现时,未使用医疗券的保留年期不限,但医疗券户口内累积的医疗券金额不得超过累积上限4,000元。于二○一八/一九年度财政预算案,政府建议在二○一八年起把医疗券的累积上限由4,000元提高至5,000元,以提供更大使用弹性;及于二○一八年向每位合资格长者提供属一次性质的额外1,000元医疗券金额。上述建议会于拨款条例草案通过后落实推行。

  为保障长者的利益,长者医疗券计划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内清楚订明,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须确保向长者收取的医疗券金额不超过该次所提供医疗服务的收费。服务提供者也不可就开设医疗券户口或使用医疗券,向长者收取费用。卫生署会定期向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发放有关使用医疗券的守则,提醒他们有关医疗券申报的正确做法,包括不应以长者是否使用医疗券而作出不一致的收费、要尽量提高其服务收费的透明度、在提供服务前因应要求向病人清楚透露所需的费用,以及容许病人经医护人员解释后,就可能不同收费的医疗方案作选择。此外,注册医护专业人员必须遵守他们的专业守则,履行应有的专业操守及责任。

  为确保适当地发还医疗券申报款项予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以及公帑得以妥善运用,卫生署制定了检查及审核措施和程序,包括对服务提供者作出例行查核、监察并侦测医疗券的异常交易,以便及时跟进和作出所需的调查,以及就接获的投诉进行调查。一般而言,如发现有参与计划的服务提供者不遵守计划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其相关的医疗券申报将不获政府发还款项;如政府已支付有关款项,亦会向有关服务提供者追讨相关款项。卫生署亦会按情况向相关的服务提供者发出劝谕信/警告信。此外,如怀疑有关服务提供者涉及诈骗,卫生署会将有关个案转介警方及/或相关执法机构跟进,卫生署亦可能取消有关服务提供者参与计划的资格。若怀疑有服务提供者涉及专业行为失当,卫生署会转介有关个案至相关的专业管理委员会跟进。

  除上述的监察机制,卫生署亦就计划加强了公众教育,例如自二○一七年七月起,透过于长者地区中心、长者邻舍中心、安老院舍及长者健康中心提供予长者及护老者的讲座,以及以长者及相关人士为目标的刊物,提示长者使用医疗券的注意事项,包括在同意使用医疗券前,向服务提供者询问收费情况,并在签署使用医疗券同意书前核对同意书上的资料。此外,卫生署制作了新的政府宣传短片及声带,并已于本年三月一日起在电视台及电台播放,再次提醒长者上述使用医疗券的注意事项。为提高透明度,卫生署现正整理及准备上载一些有关医疗券申报交易的统计数字至长者医疗券计划网页供市民参考。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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