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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司法人员任命: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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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已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推荐,任命何熙怡女男爵及麦嘉琳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并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根据《基本法》第八十八条作出任命。

  林郑月娥表示:「我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的推荐,任命何熙怡女男爵及麦嘉琳女士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何熙怡女男爵由二○一七年九月起获委任为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麦嘉琳女士则由二○○○年一月七日起出任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直至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卸任。她们的地位崇高、声誉卓着。」

  「如获任命,何熙怡女男爵及麦嘉琳女士将会是终审法院首两位女性法官;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首位女性行政长官,我对此感到非常高兴。她们的任命将会是香港的历史时刻。」

  此外,如麦嘉琳获任命,她将会是首位来自加拿大的非常任法官。加拿大是一个普通法适用地区,有许多法律原则与香港一致。

  林郑月娥说:「这两位杰出的法官获任命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将包括14位来自英国、澳洲及加拿大的杰出法官。这些非常任法官加入终审法院彰显了香港的司法独立。」

  在聆讯及裁决上诉案件时,终审法院审判庭由五名法官组成。由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来,除了极少次的例外情况外,终审法院在审理实质上诉案件时,均从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的名单选出一名法官出庭聆讯。

  《基本法》第九十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的同意而作出。政府将会就有关的任命征求立法会同意。

  何熙怡女男爵及麦嘉琳的简历见附件。
 
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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