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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短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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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今日(三月十七日)出席协康会综合服务大楼开幕典礼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行政长官:各位传媒朋友,我先说说特区政府对于幼儿的学前康复服务的承担。今日我来这里就是出席一个非政府机构的综合服务大楼开幕典礼,这个项目有几重意义。第一,本届特区政府是非常重视幼儿服务,因为我自己深信,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小朋友,如果我们能够及早识别,然后即时介入,再给予他们持续的支援,其实他们是可以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就是综合性服务的好处,是能够提供一站式和全人的服务,不会将小朋友由一个单位推去另一个单位,亦可以给家长有持续的支援。第三方面的意义,就是这个项目是属于我们上届政府推出的私人拥有土地作福利用途计划,换句话说,在香港现时土地仍然是比较紧绌的情况下,我们是非常鼓励非政府机构把他们现时拥有或者已经发展的土地再重新发展,提供更加多元化的服务满足社会需求。在这三方面的工作,我们非常愿意投入额外的资源,包括今次在《财政预算案》里公布给予康复服务额外资源,深受家长欢迎的家长资源中心亦会得到政府的财政支持。我今日听到很多家长回馈的意见,都是对于特区政府近年对于幼儿的学前康复服务的承担表示认同和肯定。

记者:林太,在《国歌法》方面,把一些教唱国歌写进法例里,有些校长也表明这样增加他们一些不必要的压力,其实现时已经有指引指导他们要学唱国歌,现时再把一个校规的事情提升至法律层面时,是否有这样的必要?以及会如何释除教育界的疑虑?
 
行政长官:首先,特区政府透过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在昨天公布了我们就着《国歌法》在去年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后,在本地立法工作的建议,我们很愿意听社会各界的意见。不过,我必须要提出,就是《国歌法》的本地立法是为了我们广大市民,我们中国人都是很尊重国歌,因为它也是国家的象征。我们并不是特意去立一个本地法律令人难以跟从,甚至跟着就会接受一些刑罚;最终的目的,或者原本的目的,都是希望社会能够尊重、认同国歌。所以我觉得有一些疑虑担心可能都是过分敏感。但当然在未来日子里,我们有关当局都会与各持份者沟通,但我看到这一两日提出很多各式各样的情境,即是说在这情形下会如何?那情形又如何?似乎是过份的忧虑。我们最重要只是要防范一些很故意、很蓄意地去侮辱或者诋毁国歌的行为,其他的我们都是希望社会大众市民能够自觉性地去尊重国歌作为国家的象征。
 
记者:……会否有一份公众的谘询文件呢?因为其实很多人都想知道。以及你怎样去释除有人觉得《国歌法》其实是有意去拑制,可能网络创作、二次创作这些,怎样去释除这种疑虑呢?
 
行政长官:我刚才已经说过,《国歌法》本地立法的目的和原则。近年在香港很多事都会引发一些过度的反应,我觉得这是反映社会欠缺一个信任,所以在这一届政府,我也非常重视希望能够填补社会的撕裂,重建社会的互信。在这件事上,其实并不存在有那种忧虑,我真的看不到作为国民为甚么会有这样的担心或者反对,只是要求社会大众尊重国歌。
 
记者:因为那些忧虑其实是基于……
 
行政长官:公众谘询是一个标签,我的理解就是我们有一个建议,这件事做的目的和原则就是因为按着《基本法》,《国歌法》全国性法律已经纳入附件三,所以特区政府亦都需要进行本地立法的工作,去履行我们在「一国两制」之下要符合《基本法》的要求,这个似乎社会上是没有异议的。所以我们谘询,是谘询甚么呢?我们已经在昨日,昨日是三月中,公布了建议内容,现时政制及内地事务局打算七月才首读这条法案,接下来三、四个月里,社会是可以不断地表达意见,即使在法案经过首读和二读之后,亦都会交给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去讨论。而立法会的法案委员会现时惯常的动作,都会多听社会市民的意见,所以这就是谘询的一部分。我不明白为何大家要坚持一定要有这四个字出现,作一个「公众谘询」的工作,才符合到大家的要求。
 
记者:但因为现时市民的忧虑,是故意或者意图其实没有一个清晰的界线,而政府就说其实门槛是很高的,变相其实市民是不清楚界线在哪里,而有这个忧虑。亦想问TSA那里,其实会否有同一个办学团体可能会要求辖下的学校都要应考?会否考虑禁止学校去公开这些报告?
 
行政长官:《国歌法》的解说我已经讲了。关于TSA,即全港性系统评估,我想多说数句。因为我们对于教育的承担,特别这届政府对于优质教育的承担,我相信亦是获得教育界和广泛市民,特别是家长的认同。就着这个全港性系统评估,我觉得现时的名称是清楚的,是全港性系统评估,我们作为教育的当局,我们关心是一个系统的评估,希望透过一个全港性的评估,能够看看我们在课程、或者在其他的方面,怎样作一个系统性的改善。我们并不是拿这个评估的工具来干预一些学校、或者是影响学生的升学、或者分配学校,所以今次在目标上是非常清晰。过去亦经过了两、三年的争辩,是时候要有一个定案向前走。我教育的理念是要由专业领航,不过我们亦很愿意去到前线聆听意见,有关TSA的决定已经在这方面做足了,既有一个专业的领导,亦听了很多意见,所以现时剩下大家都是担心学校可以自己向考评局申请考这个试,对于我们提出的「不记名、不记校、抽样及不取报告」,应该广泛地有共识。
 
  对于给回学校自主权,亦都是因为TSA最初原意,有部分是帮助个别学校改善教与学,所以我们亦要尊重学校有自主决定,它只是直接向考评局申请考,并不涉及教育局,所以不需要担心这些学校自己去作一个评估又会成为教育局去干预学校,或者导致有很多操练的压力。为何我们都要肯定学校要有这个权利呢?简单来说,近年我们对于学校的合作是校本管理,所以学校连这些自主权都没有的时候,是去了另一个极端。这件事或许又是反映我刚才所讲的社会现象,就是很多猜忌、很多不信任,以为学校故意去考试就是要令到学生增加压力,有操练情况。我在这里呼吁,如果还有个别家长在这方面有担心,应该可以透过校本管理之下的机制,向学校当局反映。我相信学校当局在作出这个自主决定时,亦都会考虑家长意见。但是最终来说,特区政府教育局不会再干预学校,或是已经解除很多疑虑我们会利用TSA来做一些令学校担心的工作,从而令学校有心理压力,要去得到更加好的成绩。我相信今次这些在过去两年的争拗都应该告一段落,让校园回复一个平静的环境,可以安排学生在抽样情况下接受系统性的评估,从而让我们优质教育的目标更加可以达到。多谢大家。
 
2018年3月17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5时3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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