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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会见传媒谈《国歌法》和立法会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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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今日(三月十日)下午出席「国际消除种族歧视日」活动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局长,想问《国歌法》是否已有初步建议?会否将《国歌法》纳入中小学指引?二次创作或贬损定义是否已经有?另外,会否作公众谘询?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先讲关于《国歌法》。我也注意到近日媒体的报道,大家都知道《国歌法》这项全国性法律已经纳入《基本法》附件三,这项全国性法律须要在香港实施,我们会透过本地立法的方法实施,因此我们有宪制责任就《国歌法》进行本地立法,现时我们正进行有关工作。
 
  我们在进行本地立法时,当然有几个原则。第一,我们要确保《国歌法》这项全国性法律本身的立法目的和原意,能够在本地法律充分反映出来。另一方面,由于要进行本地立法,这是有关本地的条例,所以当然要考虑香港本身的法律制度和香港本身的实制情况。我们是按这几个原则进行本地立法的草拟工作。目前来说,我们会在三月二十三日的(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本地立法方面的内容概要,向委员会交代以及与议员讨论,所以你问及的具体细节内容,究竟本地立法如何处理等,我们会在委员会提交文件时作交代,并与议员讨论。
   
  我想强调《国歌法》本身的原意和目的,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所以最重要是要尊重国歌,而法例会就公开和故意贬损或侮辱国歌的行为赋予刑责及罚则,这是要规范侮辱国歌的行为。因此,最重要的是对国歌的尊重,我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会自然地尊重国歌,所以不需要过份忧虑和担心。我们一定会在进行本地立法时,把建议的内容在政制事务委员会交代并和议员讨论。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七月立法会休会前,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作首读,立法会亦会在首读后成立法案委员会详细审议有关条例,之后会恢复二读和三读。因此,在这个过程当中,会有充分的时间聆听各方面的意见,以及就草拟工作跟议员进行详细讨论。
 
记者:聆听意见是否包括公听会?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我相信聆听意见包括多种方式和渠道,我亦相信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跟议员讨论后,他们也可能提议召开公听会,聆听各界的意见,这些我们都是欢迎的。因此,我们会有足够的时间,以及有不同的渠道就本地立法听取各方面不同的意见。当本地立法的条例有具体建议内容提出后,大家会有一个很好的基础去讨论。如果你有留意到,《国歌法》这项全国性法律总共有十六条条文,我们的工作和宪制责任就是将《国歌法》这项全国性法律透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实施,因此我们要处理的就是这十六条条文,在本地立法时草拟将如何进行,这是我们需要处理的问题。
 
  另外,我想在此谈谈(立法会)补选。明日是立法会就三个地方选区──港岛区、九龙西和新界东地方选区,以及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功能界别的补选。明日选举管理委员会会安排有关工作,亦会有334个票站,以及若干个在警署和惩教院所的专用票站让合资格选民投票。三个地方选区加上功能界别总共有210万选民,希望已登记的选民能够履行公民责任去投票。选民如果对于自己是否已经登记为选民、或者就选民资料和前往哪一个票站有疑问的话,可以到网上在选举事务处的选民资料网上查阅系统作出查阅,或者可以致电选举事务处2891 1001作出查询。
   
  我亦在此提醒各位选民,由今年二月一日开始,选举管理委员会已修订条例,明日去投票的话,紧记带同身分证正本前往投票。
 
记者:今次选举气氛如此冷淡,政府是否刻意冷处理?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这个我必须要澄清,在每一次选举和补选工作,选举管理委员会和选举事务处都会积极进行有关宣传推广的工作。在今次的三个地方选区和一个功能界别补选中,我们亦透过多种渠道包括电视宣传短片、(电台宣传)声带、广告等各方面作有关宣传。除此之外,我们今年亦有透过报章和网上广告作宣传推广。我们希望通过所有这些工夫让大家知道选举的安排,希望选举能够顺利举行,并且能够在一个公平、公正和诚实的情况下进行。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8年3月10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17时5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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