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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加多利动物医院丢弃医疗废物在行人路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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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旺角梭桠道的加多利动物医院将医疗废物混杂一般垃圾并非法弃置于行人路,今日(三月八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裁定违反《废物处置(医疗废物)(一般)规例》有关弃置医疗废物的要求,被判罚款30,000元。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人员去年九月的突击巡查行动,在旺角梭桠道截获加多利动物医院将其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六个内含动物血液的胶樽及用完的针筒混杂于一般垃圾,随便弃置于门外行人路。环保署经调查及搜证后,根据《废物处置(医疗废物)(一般)规例》检控经营该动物医院的康怡动物医疗有限公司。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非常关注有医疗机构违法胡乱弃置医疗废物的情况。二○一七年,环保署执法人员在不同处所进行了约300次突击巡查,包括中西医诊所、兽医诊所、化验所和安老院等。除了今日被定罪的个案,于二○一七年已就四宗非法弃置医疗废物的个案完成检控,另有两宗涉嫌违规个案的检控工作仍在进行。

  发言人指出,不当处理医疗废物会危害公众及环境。部分医疗废物可能带有传染物质,针咀或其他利器若混入一般垃圾,亦会对清洁工人及大众构成危害。环保署会持续突击巡查可疑医疗机构,打击非法弃置医疗废物行为。

  根据《废物处置(医疗废物)(一般)规例》,医疗废物必须交由持牌医疗废物收集商收集,或由专业医护人员自行运送至青衣化学废物处理中心处置。任何人士把医疗废物混在一般废物弃置,即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20万元。环保署提醒医疗机构负责人及员工,必须按法例要求,妥善收集及处置医疗废物。市民及物业管理公司如发现怀疑非法弃置医疗废物,请致电环保署热线2835 1055举报。
 
2018年3月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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