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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三题:东涌空气质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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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志全议员的提问和环境局局长黄锦星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去年二月二十二日回覆本人的质询时表示,东涌的空气质素在二○一二年至二○一六年期间持续改善。然而,近日有不少东涌居民向本人反映,他们觉得近月东涌的空气污染问题有恶化迹象。鉴于港珠澳大桥快将通车,他们担心东涌的车流量会因而增加,以致该区的空气污染问题恶化。关于东涌的空气质素,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东涌空气质素监测站去年录得各类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悬浮粒子(即PM10)、微细悬浮粒子(即PM2.5)、臭氧、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及一氧化碳)的浓度超出空气质素指标或其他相关指标的次数分别为何,以及每种污染物超标的详情,包括平均及最高的超标幅度及浓度分别为何;

(二)将会推行甚么措施,确保东涌的空气质素在港珠澳大桥通车后不会恶化;及

(三)有否定期检讨各项改善空气质素措施对改善东涌的空气质素的成效;若有,结果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一)二○一七年只是刚结束,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仍在核实二○一七年的空气质素监测数据。根据二○一七年的初步监测数据,除了臭氧因受区域污染影响而上升外,东涌空气质素监测站录得的空气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悬浮粒子(PM10)、微细悬浮粒子(PM2.5)、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及一氧化碳的水平与二○一六年的水平相若,亦完全符合相关的空气质素指标。在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期间东涌空气质素监测站录得的空气污染物年均浓度载于附件一;而二○一七年东涌空气质素的达标情况则载于附件二。

(二)及(三)路政署于二○○九年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的规定,完成了港珠澳大桥香港段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当中已评估了在大桥通车后,对东涌及北大屿山一带的空气质素影响。评估结果显示,邻近大桥的敏感受体的空气质素将可符合相关的空气质素指标。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一直致力减少本地空气污染物排放,以改善空气质素,保障市民健康。近年,特区政府针对本地空气污染源推出强化措施改善空气质素,主要包括在二○一九年年底前分阶段淘汰为数约82 000辆欧盟四期以前的柴油商业车、资助专营巴士公司为合资格的欧盟二期及三期巴士加装选择性催化还原器、以路边遥测设备加强管制汽油和石油气车的废气排放、持续收紧发电厂的排放上限、分阶段收紧新登记车辆的废气排放标准、成立绿色运输试验基金以鼓励运输业界及非牟利机构试用绿色创新的运输技术、引入新规例以规定新入口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须符合法定排放标准、鼓励市民多步行及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对购买电动车人士提供首次登记税宽免额及较低牌照费用、规定本地供应船用轻质柴油的含硫量不得超逾0.05%、规定远洋船舶泊岸后须转用含硫量不逾0.5%的船用燃料等。

  在过去五年(即二○一三年至二○一七年),本港一般空气中和路边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可吸入悬浮粒子、微细悬浮粒子、二氧化氮及二氧化硫)水平已有所下降,减幅达26%至38%,反映近年推行的管制措施正发挥成效。特区政府会继续推行针对各种污染源的减排措施,包括刚于本年一月一日起扩大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管制范围、引入法例规定在香港水域内的船只必须使用低硫燃料等。我们会继续监测本港各区包括东涌的空气质素,以评估改善空气质素措施的成效。环保署亦正检讨现行空气质素指标,藉此探讨切实可行的新改善空气质素措施。

  此外,我们亦会继续积极与广东省政府紧密合作,致力减少区域污染物排放,以持续改善香港的空气质素。合作范围包括粤港澳三地政府联合进行珠三角区域大气微细悬浮粒子研究,为规划进一步改善区域空气质素的策略提供确切的科学基础;以及由二○一八年起于区域空气监测网络中分阶段实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监测,搜集更多有关区内臭氧形成及移动的数据,以协助制定减低区内臭氧浓度水平的政策及措施等。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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