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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在香港发展伊斯兰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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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振英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的书面答覆:
 
问题:
 
  早在二零零七年,时任行政长官在《施政报告》中首次提及开拓伊斯兰金融市场,并把引入伊斯兰金融及在香港发展伊斯兰债券市场列为政府的首要任务之一。为此,本会于二零一三年七月通过修订《税务条例》(第112章)及《印花税条例》(第117章)。政府于二零一四年在政府债券计划下首次发行伊斯兰债券。上任行政长官于二零一六年重申,香港会致力建立有利伊斯兰金融发展的平台,其中包括强化有关市场基建、培训人才、鼓励伊斯兰金融产品开发和促进与其他伊斯兰金融市场的合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有否评估,政府在过去十年为开拓伊斯兰金融市场而进行的工作有否达到预期成效,以及期内的有关机遇有何重大变化;若有评估,详情为何,包括每年香港在全球伊斯兰金融活动的巿占率变动情况;若否,原因为何;
 
(二)现届政府为开拓伊斯兰金融市场,在强化市场基建、培训人才、鼓励产品开发和促进与其他伊斯兰金融市场的合作等方面有否具体计划;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有否就其拓展伊斯兰金融市场工作的成效制订未来五年、十年及十五年的量化指标;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为促进包括伊斯兰债券在内的伊斯兰金融市场在香港的发展,我们分别在二零一三及二零一四年修订法例,为发行伊斯兰债券提供一个与传统债券相若的税务架构;并容许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发行伊斯兰债券。政府于二零一四、二零一五及二零一七年先后三次在政府债券计划下发行伊斯兰债券,向国际市场展示香港伊斯兰金融平台的优势,以带动更多发债机构及投资者参与香港资本市场。
 
  伊斯兰债券市场发展受多项因素影响,包括市场教育、发行及投资胃纳等。现时市场上已有不少伊斯兰金融产品及服务在港推出,包括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环球伊斯兰债券、伊斯兰基金及伊斯兰银行业务窗口等。
 
  在人才培训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与马来西亚国家银行曾在港联合举办伊斯兰金融会议,而财资市场公会亦多次举办与伊斯兰金融相关的培训及研讨会。
 
  环球金融市场瞬息万变,我们会继续密切留意香港及环球伊斯兰金融市场的发展,适时推出措施以促进伊斯兰金融在香港的发展。
 
2018年2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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