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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公布检讨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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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署今日(二月二十三日)与巴士工会会面,交代建议修订《巴士车长工作、休息及用膳时间指引》(《指引》)的内容。

  运输署发言人说:「运输署在过去数个月已多次与各专营巴士公司及工会会面,积极讨论及深入探讨优化现行《指引》内的安排。在检讨《指引》时,运输署已仔细考虑巴士工会、巴士公司和社会人士的意见。」

  经全面检讨后,运输署计划对《指引》作出修订(请参阅附件),主要的修订包括:

(i)最长更次时间及驾驶时间分别由现时不应超逾14小时及11小时,缩减为不应超逾12小时及10小时;

(ii)车长驾驶6小时后的休息时间由现时30分钟增加至40分钟;

(iii)考虑到巴士公司有需要维持编排部分车长较长的更次时间,以照顾市民在上下午繁忙时间的乘车需要,运输署建议增加一项新规定,让巴士公司可适度安排车长特别更次时间可超逾12小时,惟最长的更次时间仍不应超逾14小时,而驾驶时间上限则须与其他所有更次的车长看齐,即不应超逾10小时。为确保车长有足够休息,修订《指引》内新增规定,指定特别更次内应有一段不少于连续3小时的休息时间;及

(iv)为免车长被安排连续工作数日而没有足够的休班时间,运输署亦新增规定,除特别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编排车长在三个相连更次内的总休班时间不应少于22小时。

  各专营巴士公司须敲定实施修订《指引》下实际的编更细节安排。他们均承诺会尽早约见车长,就各专营巴士公司的营运情况向车长解释修订《指引》的实施细节。待理顺有关编更细节安排后,专营巴士公司的目标是本年第二季开始可陆续实施修订《指引》,并可望于约二○一九年第二季内(即一年后)全面实施。

  以上修订《指引》是工作或休息的上下限时数,专营巴士公司可按其营运需要安排车长的工作及驾驶时数少于上限的规定。据运输署了解,专营巴士公司均表示会视乎增聘车长的进度,计划逐步将特别更次的工作时数由最长14小时缩短至13小时。事实上,运输署在制定修订《指引》及其实施时间表时,必须考虑早晚繁忙时间的乘客需求,以及公司需要增聘足够的车长,以提供适切的巴士服务。

  另外,运输署发言人说:「运输署明白巴士车长十分关注在修订《指引》下的编更安排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实际收入。正如其他行业一样,巴士车长的薪酬待遇受市场及整体经济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而巴士公司亦会因应其营运情况灵活订定合理的车长薪酬安排。因此,巴士车长的薪酬待遇仍需由巴士公司与车长协商。虽然如此,运输署已责成巴士公司必须妥善处理有关的事宜,而所有巴士公司已承诺会积极探究不同的方案,以制定维持和进一步改善车长实际收入的通盘计划,并会尽早与员工沟通及商讨。」

  运输署强调,这个修订《指引》在现时的情况下,已在为乘客提供适切的服务、车长的作息时间、以及巴士公司的营运需要之间尽量取一个平衡。检讨及修订《指引》时,亦已参考其他海外城市相关的规定或做法。有关的《指引》只是工作或休息的上下限时数,运输署会继续不时检视实际情况,鼓励专营巴士公司积极作出车长编更的有效安排,以在可行情况下尽量减少车长的工作及驾驶时数,务求达致少于相关上限的规定。
 
2018年2月2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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