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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7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第一项辩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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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陈肇始教授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就《2017年应课税品(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第一项辩论的发言全文∶

  多谢主席,亦多谢刚才多位议员的发言,给予我们在这条例上,尤其是第1至第6条的宝贵意见,亦多谢姚思荣议员作为法案委员会主席,在法案委员会的过程中,给予我们很多宝贵的意见。

  我就刚才多位议员的一些意见,作出简单回应。多谢周浩鼎议员对整项条例作出的意见。现在香港未成年人士饮酒的情况,尤其是一些通常自行购买酒类饮品方面,我们是关注的。最近亦进行了调查,发现小学差不多有一成学生,中学有差不多三成学生自行购买酒类饮品,我们在今次修订这项条例主要堵塞现有条例的法律漏洞。

  多位议员很关注及希望我们多做一些公众教育工作。在公众教育的工作上,有议员提及多种不同的方式,有些建议在酒瓶上印有健康教育字句,亦有很多其他意见。早于二○一一年,卫生署出版了《香港减少酒精相关危害行动计划书》,有17项行动陆续推行。当中有五个优先范畴、10项建议和刚才说的17项具体行动措拖。其中一项,即第17项,建议有关当局研究并且考虑在饮酒场所以外限制售卖酒精饮品的合法年龄的可行性,今次的法例修订都是回应行动计划书的建议。这行动计划书对于如何监测和进行研究,甚至针对监测青年人的饮酒模式等都作出一些建议,而卫生署亦一直在加强和社会持份者的合作,和进一步加强公众对酒精饮品祸害的认知。若针对青年人,其实卫生署在二○一六/一七年度,推行了「年少无酒」的健康运动,青少年、家长团体、学界、医护专业和相关政府决策部门携手合作,希望缔造一个「年少无酒」的愿景,活动形式亦多元化。

  在未来日子,我们会就新规例加强宣传和教育工作,例如播放宣传片,或在恒常宣传工作以外,定期巡查网上售卖酒类饮品的网站,就着大家关注的议题,发信和电邮商家,提醒他们要遵守条例的规定,这方面我们一定会加强。

  亦有议员关心一些以自助形式售卖酒类饮品的情况。我想厘清一些情况,若根据现时安装在酒吧的自动分发机,在操作上和在公众场所的自动销售机是有分别的。前者的操作模式是向店员付款后,顾客以自助形式在自动分发机获取酒精饮品;后者则以全自动方式进行交易。所以我们认为,如果饮食或饮料场所经营者和买方在业务过程中有当面接触,例如经营者面对面向买方售卖或由这些分发机卖酒、预缴等这类交易,都是视作当面分发的类别,与销售机分发有些不同。

  有多位议员亦很关注执法、人手是否足够,和遥距分发的情况可以怎样执行得好些。在《条例草案》获得通过后,卫生署辖下将成立控酒执法及宣传组。我们会分配资源设立执法队伍,巡查及监察个别选定的零售点,包括零售商店及领有酒牌并售卖令人醺醉的酒类的处所,希望确保他们遵守法例、处理投诉和遥距分发交易,我们有人手处理不同的关注点。

  有多位议员提及控酒和卫生署控烟办公室最近情况。我想指出,室内禁烟问题广泛性大很多,因为这不只是18岁以下人士,而是整体性,需要的人手和复杂性比较高。即使是控酒,我们会针对一些策略重点巡查,希望能有效执法,亦会设立后勤队伍支援,刚才陈恒镔议员提及可在晚间或其他时间,针对性地做包括检控和行政的工作,亦会展开相关的教育和宣传活动。

  在遥距分发方面,大家给予我们很宝贵的意见,大家在法案委员会亦有提及。我们亦明白规管以遥距分发的方式售卖或供应酒类,会有一定的困难,不过我们会尽力做,亦要作出一个平衡,避免为业界带来太大的负担,而且会引起市民就保障私隐和监察网上购买活动的关注。我们现阶段希望条例尽快填补有关领有牌照和未领有牌照处所向未成年人售卖或供应令人醺醉的酒类的漏洞。我们最主要是希望尽快堵塞这个漏洞,为未成年人的福祉着想,我们会密切留意以遥距分发方式分发酒类的发展趋势,检讨现有的机制,并会在必要时进一步收紧对遥距分发的规管方式。

  总括而言,这项修订法例希望尽快堵塞现时的漏洞。亦有议员提及现时已领取酒牌的地方已经不可以让18岁以下人士在那里饮酒。但若是售卖的话,现时是有一个漏洞,所以我们希望在零售点方面下工夫。这法例只是卫生署或政府对控酒工作的其中一个手段,正如刚才所说,卫生署在二○一一年订立行动计划,有不同措拖。我们会循序渐进,希望在公众教育方面首先让家长或青少年,明白酒精祸害。多谢主席。
 
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22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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