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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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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会会议动议恢复二读辩论《201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的发言全文:

主席:

  我谨动议恢复二读《2017年行车隧道(政府)(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
 
  大老山隧道将于今年七月十一日,随着为期30年的「建造、营运及移交」专营权届满而移交政府。为此,政府于去年七月向立法会提交了《条例草案》,为大老山隧道在归属政府后作为政府隧道,提供营运的法律基础。
 
  大老山隧道连接沙田与钻石山,是贯通新界与东九龙的其中一条主要交通要道。在二○一七年,大老山隧道的每日行车量已超过60 000架次。政府有必要确保顺利接收大老山隧道,并且继续维持其畅顺运作。
 
  《条例草案》的内容正如刚才多位议员提及,纯属技术修订,旨在把大老山隧道纳入现行《行车隧道(政府)条例》(第368章)和《行车隧道(政府)规例》(第368A章)的法律框架,包括加入现时使用大老山隧道须缴付的隧道费、将大老山隧道加入指明通过政府隧道的车辆须缴付的移走费和许可证费的附表,以及容许某些交通标志继续在大老山隧道使用等。
 
  《条例草案》亦会废除《大老山隧道条例》(第393章)及其附属法例,并同时订明保留条文及过渡安排,以确保政府在废除《大老山隧道条例》及其附属法例后,就有关大老山隧道的事宜可能采取的行动并不会受到影响。除此之外,《条例草案》亦保留大老山隧道现时的豁免安排,在紧急情况下以及在获运输署署长批予许可后,容许运载第二类及第五类危险品的车辆使用该隧道,并把豁免安排扩展至其他政府隧道,包括过海隧道,以加强政府处理突发或紧急情况的应变能力。
 
  刚才有不少议员和市民大众都关心交通挤塞问题,以及隧道费可否调整等,我们正积极研究这些问题。运输署已在去年就三条过海隧道和三条连接九龙与沙田的陆上隧道,即大老山隧道、狮子山隧道和尖山及沙田岭隧道的交通流量合理分布展开研究,政府亦已于去年十一月向交通事务委员会简介有关研究的初步评估和隧道费调整方案的拟议框架。我们听到很多宝贵意见,运输署现正分析隧道费调整对各条隧道交通流量的影响,并会在今个立法年度内向交通事务委员会提交具体而可行的隧道费调整方案。若得到社会共識,我们会就调整相关政府隧道的收费透过修订法例加以落实。
 
  至于个别议员刚才提及利用科技、智能交通、控制车辆增长,以及长远交通规划等,由于有关讨论超出今天辩论的范围,故此我不会逐一回应。但是,政府会紧密监察,亦会不时进行检讨,务求为巿民大众提供畅达的交通网络。
 
  为确保大老山隧道顺利移交,政府认为尽可能保留营运隧道所必要的现有专营公司员工,是符合公众利益的做法。故此,经公开招标程序批出的「管理、营运及维修保养」合约将订有条款,要求中标承办商须按原来薪酬及主要员工福利水平,包括可享有的年假,优先雇用来自操作、工程及维修部门的前线及技术员工。这项安排不单为现有专营公司员工提供适度保障,同时确保大老山隧道在政府接收前后,可继续畅顺运作。运输署会特别提醒中标的承办商考虑根据个别员工在专营公司工作年资发放假期。
 
  最后,我希望藉此机会感谢法案委员会主席卢伟国议员及所有委员所付出的时间和努力,使《条例草案》的审议工作得以顺利完成。
 
  主席,我恳请议员支持《条例草案》,使政府在大老山隧道的专营权届满后,可以由政府顺利接收,确保这条交通要道能继续发挥其重要功能。
 
  主席,我谨此陈辞。
 
2018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8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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