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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回应申诉专员主动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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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欢迎申诉专员公署今日(二月一日)发表有关处理违例吸烟机制的主动调查报告,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会跟进有关建议。

  政府一直透过宣传、推广、教育、立法、执法、征税和提供戒烟服务,从多方面进行控烟的工作,务求减少市民吸烟和接触二手烟的机会,以保障公众健康。二○○六年政府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大幅扩大法定禁烟范围和加强规管广告和包装。现时,所有室内工作地方及公众地方,包括食肆、酒吧,以至很多户外地方,如游乐场地和泳滩等已实施禁烟。自二○○九年,禁烟规定亦已扩展至超过240个公共运输设施。

  食物及卫生局发言人说:「吸烟人口比率由二○○五年的14.0%持续下降至二○一五年10.5%,正好反映循序渐进及多管齐下控烟政策的成效。」

  卫生署辖下控烟办公室(控烟办)成立于二○○一年,负责执行和实施控烟法例,包括在法定禁烟区执行禁烟规定。控烟办会跟进及调查每一宗违例吸烟投诉,包括会到有关场所巡查及执法。控烟办更会重点打击违例吸烟情况较为严重的场所,亦会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联合巡查及执法工作。

  政府就申诉专员公署的建议回应如下:

(一)为应对执法工作需求增加,政府已增拨资源加强执法人手。控烟办已于二○一七年十二月成立由退休警务人员组成的专责队伍,以加强于晚间或公众假期的执法工作。晚间巡查的数目已由二○一六年的576次,增加至二零一七年的699次。

(二)控烟办亦采取措施纾缓人手流失,包括定期举行内部会议检视前线员工的工作情况,定期提供训练以改善日常执法工作等。人手流失率已由二○一四至一五年度的26.3%下降至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12.7%。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会继续不时检讨控烟办人手编制,并按需要透过既定程序寻求增拨资源。

(三)就安排巡查方面,控烟办会尽可能根据个案详情巡查,因应投诉作出的巡查都会尽快进行。过去数年,超过97%个案的首次巡查都是在收到投诉后21天内进行。控烟办会继续改善行动的规划,并尽可能进一步提早进行首次巡查。

(四)就检控而言,目击者的证据以及违例吸烟者的身分资料,对能否成功检控尤其重要。大部分的个案,一般市民无法辨认违例吸烟者。虽则如此,控烟办会继续鼓励目击违例吸烟行为的人士提供足够证据,以指证违例吸烟者。

(五)目前,控烟督察在巡查时均穿着制服,以便市民容易识别,避免检控时引起冲突或争执。另外,控烟办一直有安排控烟督察以便衣勘察,并在有需要时充当目击证人。控烟办会继续加强便衣控烟督察于个别执法行动时的角色。

  总括而言,控烟办会运用增加的人力资源,制定执法策略和措施,以加强执行控烟工作。
 
  食物及卫生局负责统筹香港的整体控烟政策,控烟办则负责执行有关政策。政府已于二○○九年向各政策局及部门发出内部通告,概述控烟法例要求,以提醒各政府部门应合作减少二手烟及创建无烟政府。多年来,卫生署一直与各政府部门紧密合作执行控烟法例。除了与不同部门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控烟办并会提供相关资料,包括需要加强巡查的地方、执法指引及建议,以加强不同场所的控烟执法工作。就报告提出的建议,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将会继续与其他政府部门沟通,以加强在其管理的场地内进行控烟执法工作。

  《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授权禁烟区的场所管理人可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或离开,及在有需要时报警求助。控烟办在讲座和巡查时,提醒场所管理人《条例》所授予的权力。此外,控烟办亦有制订指引以协助场所管理人执行禁烟的规定。政府会密切留意不同场所的控烟工作,及公众对于场所管理人负上刑责的意见。由于不同条例赋予不同发牌机构不同的职能和权力,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须与相关机构研究在不同条例下的发牌条件加入控烟条款的可行性。

  发言人重申:「香港一直致力保障市民在所有室内工作地方及公众地方,以至很多户外地方,免受二手烟的影响。政府循序渐进推行控烟措施,吸烟人口比率已持续下降至历史低位。」食物及卫生局和卫生署会认真审视各项改善控烟执法的措施,包括申诉专员的建议。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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