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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内地新增多式联运安排(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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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今日(二月一日)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在北京签订备忘录,在《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间航空运输安排》下新增多式联运安排,让双方的航空公司可以与海运及陆运承运人推出多式联运代号共享服务,扩展内地和香港的运输网络。
   
  运房局局长陈帆及民航局副局长王志清,见证运房局副秘书长刘家麒和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签订备忘录。
   
  双方同意开放内地与香港之间海空及陆空的多式联运代号共享,双方指定的航空公司可在香港和内地珠三角地区城市之间开展相关服务。在多式联运安排下,海运、陆运承运人可与双方指定航空公司营运的航班进行代号共享,作为航班的延伸服务,使两种服务(海空或陆空)可在全球分销系统中销售。搭乘航班的旅客可以同一张机票,便可接驳另一种交通工具,更方便他们组合行程。
   
  考虑到多式联运代号共享是崭新的服务模式,双方会先在五个内地口岸城市,即深圳、广州、中山、东莞和珠海往来香港的快船服务开放内地与香港之间海空多式联运代号共享。陆运服务方面,双方指定航空公司可在香港与深圳之间使用巴士开展陆空多式联运服务。双方会继续探讨逐步扩大多式联运代号共享所覆盖的交通模式和区域。
   
  运房局局长陈帆认为新增的多式联运安排,除进一步发挥香港作为国际航空枢纽的优势,还可充分利用香港与内地的运输网络,促进大湾区的发展。
 
2018年2月1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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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今日(二月一日)在北京签订有关新增多式联运安排的备忘录,签订仪式由运房局局长陈帆(后排左)与民航局副局长王志清(后排右)见证。图为运房局副秘书长刘家麒(前排左)与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前排右)签订备忘录。
运输及房屋局(运房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民航局)今日(二月一日)在北京签订有关新增多式联运安排的备忘录。图示运房局副秘书长刘家麒(前排左)与民航局运输司副司长于彪(前排右)签订备忘录后握手。运房局局长陈帆(后排左四)与民航处处长李天柱(后排左三)亦有出席签订仪式。